三、配送方式。
1、销售商直销车配送;
2、销售商货运站配送;
3、销售商快递公司配送。
四、品牌布局。
1、代理制品牌:渠道一适用。
2、新代理品牌:渠道二适用。
3、终端制品牌:渠道三适用。
4、直销制品牌:渠道四适用。
5、通用性品牌:渠道五适用。
五、毛利分布。
1、生产厂家:渠道越长,毛利越低,反之则渠道越短,毛利越高。
2、批发商:渠道越长,毛利越低,反之亦然。
3、对应不同品牌,在选择不同渠道时,相对毛利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费用原则。
毛利越高,相应投入的费用率应该说更高。可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客户采集信息渠道的变化,一种新型的游戏规则正在成型中。
七、VIP计划。
1、生产厂家更趋于专业性的生产;批发商更趋于专业性的营销,应该说是民用产品的趋势。强势的批发商开始帖牌生产,部分取代生产商的营销职能部门,这种趋势应该是越来越明显。
2、生产厂家通过与批发商的进一步紧密配合,可能大幅度降低营运成本。假设生产厂家原来是35%以上的毛利,通过合作可以降至25%-15%。而这节省的利润留成,又可以更好地加强与批发商的合作,将部分销售费用转由批发商来承担。这就使得批发商执行营销战略成为可能。
3、批发商一方面向供应商寻找贴牌生产合作;一方面向终端努力建设完善的配送网点。
4、目前,关键点在于调漆技术还不是油漆工的必备职能。如何突破这个技术难点,将成为批发商能否建立健全商效率低成本配送体系的转折点。
5、批发商从生产商转移的营销利润留成,会为批发商建立健全配送体系提供成本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