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在去年物价部门接到的投诉中,物业管理收费的投诉达606件,占总投诉量的30%。物管收费成为仅次于医疗和教育收费的第三大投诉焦点。 据市物价部门统计资料显示,去年12358价格举报中心接到的投诉案件共2031件,其中物业管理收费的投诉达606件,占总投诉量的30%。物业管理收费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单位自立项目收取的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太阳能热水器上房费、施工人员小区进门费、自来水关阀费、暖气关阀费等以及擅自提高水费、电费、存车费、取暖费、过户费等。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市民的投诉中,对于水、电、煤气、闭路电视的开通费用是否应该收取,要根据市民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来判断;装修保证金按相关规定不能收取;垃圾清运费是一种特约服务,双方需要根据具体的垃圾量来协商、约定收费,有的小区统一一个标准收取的方式则不可取,其他一些费用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能否收取。 据了解,全国不少城市已经实行商品房价格“一价清”,即开发企业在售房时必须清楚地明示房价中包括的内容,包括水、电、煤气、闭路电视的开通费、可视对讲的费用等等,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开发企业重复收费和在收房时对费用收取方面的纠纷。贵阳是否也可以借鉴此种做法,对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费用进行明晰,从而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