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4)日晚间,木林森(下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木林森有限公司(下称“香港木林森”)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木林森(江西)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木林森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亿元),增资后木林森电子的注册资本从3,000万美元增至人民币6,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8亿元)。
资料显示,木林森电子成立于2017年8月,去年实现营收2.48亿元,净利润为0.3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液晶显示器件、发光二极管及系列产品、材料、配件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照明灯具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汽车电子装置及能源型动力电池除外)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城市照明工程服务;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木林森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木林森电子拓展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助于推进其业务的进一步拓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香港木林森的自有资金,木林森电子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本次增资后,木林森电子的发展将依然受到市场前景及行业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