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夜幕降临,城市中各种夜景照明绚烂登场,让人们享受到了流光溢彩的灯光之美,但是无形中却给动植物的生存带来了不可磨灭的灾难。
近日的一则新闻将“照明与动植物的关系”再次推向风口浪尖:现在全球昆虫的授粉过程面临新威胁,城市照明造成夜间授粉昆虫造访花朵的次数减少,结果植物数量也巨幅下降。如果将城市照明按照人类的法律来定罪的话,那无疑是跟“杀人罪”同等。
论城市照明之“罪”
虽然“照明与动植物”的话题每年都会提及,但貌似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反而愈演愈劣。城市的快速发展,带动着城市照明建设的日新月异,城市照明在满足市民出行和交通需要的同时,逐渐上升到体现城市的文化和个性,成为城市提升夜间旅游经济的策略和工具。
正是这样,照明工程企业中标亿元、千万元大单的消息在业内不绝于耳,不合理的没计和单纯追求工程利润的照明项目,造成了能源浪费和严重的生态破坏。缺少技术含量和无节制的盲目用光,正在给城市带来负作用。面对这种现象,中国照明学会秘书长窦林平在今年的厦门城市灯光美学与生态旅游照明论坛上呼吁:城市照明的建设不能影响到人类以外的动植物生存环境。
可以看到,近年来,景观照明、文化照明、城市亮化等词汇诸见报端。而前几年经常提到的“绿色照明”现在却鲜有耳闻,这恰恰反映了业内现状,对绿色照明的意识还只存在于LED的节能环保上,却忽视了城市照明设计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就像金手指奖华南赛区评委在点评选手设计作品中提到的一样“灯光设计需要考虑与城市环境平衡”,绿色照明应该是照明与环境的和谐统一。
一直以来,动植物承受的光环境参数都是由自然光来决定的,人工照明的出现恰恰改变了这种原生态的环节。所以,要想预防城市照明的“犯罪”,需要把光对动植物的生存环境的破坏和伤害降到**低,也就是越少的人工光越好。
笔者认为,规范城市照明**要从源头进行切断,这是作为“光控者”的照明设计师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责任重大。照明设计师在做城市照明规划设计的时候应该树立环保意识,项目前期要进行环境调研,通过去合理用光、严格控光、少用彩光减少灯光污染,减少对动植物的光危害。
其次,设计中不但要用节能灯具,还要用好的灯具,灯具厂家要做好产品,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和光效避免产品缺陷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更重要的不能为了照明而照明,为了卖灯而用灯,“少即多”、“做暗”的理念依然是**佳的照明设计手段。
再者,就是政府的管控,国家在此方面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治理比较宽松,缺少严格监管。因此,城市照明的规范需要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技术层面监管望,净化滋生城市照明乱象的土壤。
总之,城市照明之罪不容回避,拥有一个和谐、有序的城市照明环境,需要行业、政府,甚至普通大众的共同努力。但是,照明规范,行业先行,如果以行业自律为突破口,相信必能带来整个城市照明的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