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16年上海市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18批次受检样品中有2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
抽查发现,江苏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称)的1批次螺旋型节能灯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浙江科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称)的1批次“科光照明”高效节能灯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由于灯具普遍采用电子镇流器及电子变压器作为主要的控制装置,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的电子产品在工作中会产生高频谐波信号,这些高频信号通过电源端子经电网传播,将带来电磁污染,骚扰周围电子设备的正常工作,严重的还可能对电网的安全运行及人体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
消费者在选购灯具时应注意选购**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购买时要检查产品标志,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商标应与说明书一致,产品说明书或铭牌上应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即CCC标志)、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执行标准代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