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海南省和湖北省相继发文,表示将正式试点开征VOCs排污费,分别成为第十二、十三、十四个出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省级地区(含直辖市)。
据了解,海南省、山西省和湖北省三个省份都是在石油化工、 包装印刷业等领域试点征收排污费,其中海南省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收费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山西省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收费标准为 太原市每污染当量1.8元,其它城市每污染当量1.2元;湖北省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收费标准为每当量1.2元。
又增三个省份 全国VOCs收费省市扩大至14个
近几年来,为降低环境的污染,国家多次颁布相关的法规政策来减少VOCs的排放量。2015年6月,我国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规定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VOCs排污费。
2016年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首次提出“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7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要求将在筛选农药、涂料、橡胶、汽车等11个重点行业加快VOCs削减,提升绿色化制造水平。到2018年将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
众所周知,VOCs是雾霾颗粒的成份之一,严重威胁着人体及环境的健康。近年来,我国VOCs排放量逐年增长,而工业是VOCs排 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量的50%以上。而涂料行业作为传统的化工行业之一,如何有效限制VOCs的排放,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是政府和企业需要共同思考 的问题。
近日,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会长周献慧表示,在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后,相关机构正在编制涂料、胶 凝剂、橡胶等行业的VOCs控制方案,制定行业削减路线图以推进VOCs治理。同时她还透露,今年10月份即将发布《石油和化工行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 到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
截止目前为止,全国已开展VOCs排污收费的省及直辖市共14个,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陕西省、山西省、海南省和湖北省。
为积极配合国家政策的实行,在上文提到的14个省市中,有个别省份或直辖下的部分城市,制定了极为严格的排放政策或,如:
河北重拳治理VOCs 不达标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6 月,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治理工作方案》,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对VOCs排放企 业开展定期监督性监测,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未经批准的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当地环保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对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 源能源、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附加值低且不具备治理经济可行性的落后产能,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淘汰取缔。
近期,南京环保部将在汽车维修行业的喷涂、烤漆作业等领域执行环保硬指标,力争在今年年底前,确保全市50家以上一类机动车维修企 业完成相关治理,全行业达标时间为2017年底。如果到2017年底,还有不满足VOC排放环保指标的汽修企业,将禁止从事喷涂、烤漆作业。
而跟其他省份不同,截至目前,广东省还没有关于“VOCs排污费征收政策”的正式发文,但其在部分重点行业已经制定了相关标准来限制VOCs的排放。
5月20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表示广东省将深入推进VOCs典型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力争在2016年底前,广东省石化行业全面启动环保升级改造工作;同时,截至到2016年底前,整个广东省汽车和摩托车制造(表面涂装)企业完成VOCs综合整治。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将通过建立VOCs污染防治专家库,组织实施对重点监管企业排放评估工作,推行“一企一策”防治工作。
5月17日,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正式公布,共1434家VOCs产生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将采用多种技术和管理手段,精细化治理防控VOCs排放。其中包括家具制造业(167家)、金属表面涂装(194家)、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109家)等等。
此外,广东省《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全国**集装箱制造业排放标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国各大省份实施的标准政策虽有不同,但在限制VOCs排放的措施实行上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引导下、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和企业的积极配合下,能很好助推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附:十四个省市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比图
附:十四个省市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