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的精挑细选,欧司朗于7月26日将绣球毫无意外抛向木林森,“聘金”近30亿人民币。交易标的是欧司朗的光源业务,即旗下LEDVANCE公司。
交易金额之所以远低于去年估值69亿人民币,主要是因为欧司朗取消了专利的搭配出售,专利数达千余项;并且,此次交易附带了木林森对欧司朗LED芯片的采购协议。
但是,此次交易重点不在于LEDVANCE公司这个“壳”,木林森看中的是欧司朗品牌(包括北美喜万年品牌)的10年使用权与通路渠道,所以,这次交易实质上仍然是欧司朗与木林森的“联姻”。欧司朗与木林森旷世“姐弟恋”受到四面八方的称颂与祝福,然而,颂歌声之外也有担忧叹气声、摇头质疑声。
担忧者认为:木林森如愿收购欧司朗的光源业务,很可能一跃而成为全球LED市场第三大霸主,届时全球LED市场将面临飞利浦、欧司朗、木林森三大霸主的“蹂躏”,LED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将倍增。
一部分质疑者认为:以前佛照与欧司朗合作多年也没见有什么实际效果。欧司朗的光源业务已经连续多个季度显示EBIT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负值了,这意味着并购完成之后木林森就要马上开始向并购标的输血。这项并购并不划算,将可能带来巨亏。
另一部分质疑者认为:以木林森目前迅猛的发展势头,以及独特的市场运作手腕,恐怕欧司朗未来要将全球LED市场第二大霸主的地位拱手让给木林森。欧司朗选择木林森,这是“桃花劫”。
欧司朗,年老色衰还是风韵犹存?
欧司朗此次出售的照明业务,即LEDVANCE公司,主要是光源业务,包括传统光源与LED照明光源,另外有部分灯具业务与智能家居灯具业务。欧司朗竞购案提出至今,中国LED业界始终对标的价值多有争议。
欧司朗,到底是年老色衰还是风韵犹存?质疑者的焦点大概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欧司朗**核心**有价值的业务并没在分拆业务中,出售的业务价值不高?
傻子公司才会出售自己的核心业务,若想收购欧司朗的核心业务基本不可能,除非把整个欧司朗买下,或者欧司朗转行了,或者欧司朗有了新的核心业务,如果是这样,旧的核心业务也不再是核心业务了。
(2)欧司朗品牌只能使用10年,这不划算?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如果利用好10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欧司朗品牌为木林森所用,一下子缩短了木林森与国际巨头的起跑线差距。如果木林森能把欧司朗品牌的作用真正发挥到实处,励精图治,也许无需10年就足以赶超国际水平,10年后欧司朗收回品牌使用权也无所谓了。
遗憾的是,欧司朗仅授权使用而并未出售专利。木林森更需要抓紧时间,想方设法提升自身的核心技术水平。不过也要看到,产品使用欧司朗专利有助于木林森突破国际专利的封锁,顺利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3)欧司朗为什么要出让这个品牌?如果这个品牌未来前景良好,欧司朗会出让吗?如果未来前景不好,值得去接盘吗?
欧司朗为了解决自身结构臃肿问题,以便集中精力于重点业务,不得不砍掉利润相对不高的光源业务,即LEDVANCE公司。但不能因此就认为该公司毫无价值,据报道该公司2016年营收预计147亿元人民币。
(4)木林森找一个没落贵族来装点自己的门面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现?
木林森还不会笨到花30亿人民币仅仅是为了装点门面。如果只是装点门面,还不如建造一座全球**壮观的照明博览大厦。
其实,“价值”本质上就是“需要”。欧司朗的光源业务,有没有价值要看对谁而言,看谁“需要”这项业务,“需要”了就有价值。木林森认为自身的实际情况需要欧司朗的光源业务,那么,对于木林森来说,欧司朗的光源业务就是有价值的。
欧木“姐弟恋”,桃花运还是桃花劫?
对于欧司朗竞购案,木林森采取的策略是,主打“互补”牌,强调其与欧司朗的“业务互补合作”。但从商业竞争层面说,欧司朗把光源业务售予木林森,这个合作案例存在一些隐患因素。欧司朗与木林森“姐弟恋”,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需要考验双方未来的态度与智慧。
**,欧司朗与“邻家大婶”飞利浦集团不一样,飞利浦集团看空LED产业,欧司朗看好LED产业。
欧司朗出售光源业务与去年飞利浦集团出售Lumileds,两个案例主体情况不同。出售Lumileds的是飞利浦集团,不是飞利浦照明公司,而飞利浦集团是决心与LED产业彻底了断。反正不从事LED行业了,Lumileds卖给谁无须顾虑太多因素。
欧司朗由西门子控股,不过欧司朗光源业务的出售方不是西门子,而是欧司朗本身。尽管西门子不看好LED产业,但欧司朗多次不顾西门子的压力,执意募资扩张LED产业。欧司朗今后还要在LED行业发展,所以,欧司朗出售光源业务不得不考虑后顾之忧。
第二,欧司朗在中国有过一段不理想的“婚姻”,互补的思想在欧司朗身上早已应用,但结果行不通。
当年中国愿意把佛照卖给欧司朗就是出于互补合作的考虑。欧司朗希望利用佛照作为“灯王”在中国拥有的营销渠道,来提升欧司朗在中国照明市场的份额;佛照则希望借助欧司朗的欧美通路打开海外市场。结果欧司朗处处有意抑制佛照壮大,佛照的海外市场无法打开;欧司朗虽然从佛照获利不少,但是也没有达到当初的目的。
欧司朗从其与“中国灯王”佛照的失败“婚姻”中走过来,这次再与中国“联姻”,牵手中国LED新晋“人气王”木林森。欧司朗与木林森情如半路经过,双方需要更多的坦诚相待,对利益交换条件仔细斟酌,协商一致并确保落实。
第三,木林森对欧司朗的“示爱”,与其说是“真爱”,不如说是“借势”。
欧司朗与木林森目前地位不对等,欧司朗是百年霸主,木林森是寻求崛起的新秀。木林森强调与欧司朗合作是互补关系,其实主要是木林森想借力欧司朗。木林森获得欧司朗的营销渠道后将一步登天,市场份额将迅速扩张,而欧司朗现在从木林森手上拿到的钱说不定早晚会回到木林森的口袋。
第四,欧司朗的3个“孩子”与木林森的3个“孩子”存在竞争性矛盾。
欧司朗出售的只是光源业务,还剩下光电半导体、灯具与解决方案、特殊照明等三大支柱业务。而木林森目前三大业务方向分别是LED封装、灯具成品、品牌业务。木林森此次交易就是出于第三项业务即品牌业务的考虑,希望借助欧司朗品牌和通路,扩大下游照明应用产品的出口。
然而,木林森的前两项业务与欧司朗的前两项业务存在竞争关系。据**新报告显示,2015年全球LED封装营收,欧司朗居第2名,木林森居第9名;2015年中国大陆LED封装营收,木林森居第3名,欧司朗居第5名,综合来看,木林森LED封装地位直逼欧司朗。
可以想象,一旦木林森获得欧司朗的下游照明通路,木林森LED封装与照明应用产品的产能都将得到畅通无阻的巨大释放,然后木林森不断地募资扩产,欧司朗恐将丧失全球LED封装亚军地位,欧司朗的灯具业务也将不能幸免于难。
至于欧司朗的汽车LED照明、红外LED等特殊照明业务,目前木林森好像没有,但是,木林森如果延续当前的发展趋势,并不断提升技术实力,未来也很可能抢食特殊照明这块高毛利蛋糕。
在LED芯片领域,木林森将购买欧司朗在马来西亚生产的LED芯片,不过,木林森的好朋友晶电也在重点规划马来西亚LED芯片厂,欧司朗与晶电在LED芯片上存在激烈的竞争关系。而木林森自由游走于两者之间,将成为**大受益者。目前木林森在LED芯片领域已经明确布局的企业有:晶电、欧司朗、华灿、开发晶。
第五,欧司朗与木林森这对“姐弟恋”,木林森显得“嫩”了一点,企业文化底蕴不足,欠缺运作大型跨国企业的经验。木林森的处事方式能否达到欧司朗预期的合作效果,这是一个问题。
欧司朗出售的LEDVANCE公司,员工主要构成是欧美人。虽然原管理团队得以保留,但是该公司面临着东西方文化差异与企业管理理念差异问题。
木林森自1997年成立后一直默默无闻,只是2011年至今的五年间才急速跃起。木林森的发展历程中缺乏值得称道的企业文化沉淀,与欧司朗的百年文化不相称。木林森的高管团队基本没有大型跨国企业的管理经历。木林森印度分公司也要仰仗晶电的帮助,由晶电指派高管负责公司的具体运作。
木林森在技术、管理、品牌等方面还要下很多功夫。竞得欧司朗光源业务,从理论上说,很大可能增强木林森在渠道、品牌、技术各方面的实力,不过,理论转化为现实,需要一个细致、妥善、有效的整合过程。
如果欧司朗“半老徐娘”“吸取”木林森的朝气,双方协调好产业布局,各取所需,相敬如宾,则这段旷世“姐弟恋”有望成为一段佳话。但是,如果双方的合作背离预定的方向,未来欧司朗的地位受到木林森的挑战,交叉业务的市场份额也被木林森掠走,欧司朗就只能懊悔不该堕入木林森的“桃花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