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湖北省物价局通报17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涉及电信、食品、家居建材、房产、汽车、商场等单位主体,违规类型包括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不规范标价等。
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是家居建材等行业**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在通报的案件中,安陆全友家私专柜、十堰金朝阳陶瓷经营部、咸宁马可波罗瓷砖店、武汉市梦幻玻璃店等4家家居建材类公司榜上有名。
其中,在8月11日,经查实,十堰金朝阳陶瓷经营部销售的瓷砖、浴缸、抽水马桶、面盆等陶瓷产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和《明码标价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8号令)第十三条之规定,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十堰市茅箭区物价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其罚款1000元。
此外,8月咸宁马可波罗瓷砖店进行促销活动。该店所售品名西米CZ8908AS的瓷砖,标示“原价568元,现价138元”;品名翠玉石CZ8882AS的瓷砖,标示“原价538元,现价138元”;品名PF8203C的瓷砖,标示“原价198元,现价59元”。经查实,该卖场上述3款瓷砖从未以所标的原价销售过,所谓原价,纯属虚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15号令)第七条**项之规定,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陶瓷网”;关注有**,扫码阅读《我不是在卖陶瓷,而是在玩命,不信你看!》的精彩内容!九正陶瓷网交流群:8012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