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近1年的道康宁对国内封装硅胶企业康美特的专利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水落石出!**终,该案以道康宁涉案专利被判无效收场!
2015年5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发文,宣告陶氏康宁东丽株式会社的专利号为ZL03824673.2号发明专利——“可固化的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和使用该组合物制造的半导体器件”专利权全部无效。
据了解,该专利权申请日为2003年9月8日,优先权为2002年10月28日,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2月14日。
2014年4月14日,北京康美特收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陶氏康宁东丽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陶氏康宁”)授权其子公司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康宁公司”)对康美特公司KMT-1269产品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康美特公司产品侵犯陶氏康宁就第ZL200480028707.8号发明专利享有的专利权。2014年9月4日,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委托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提交了涉案专利无效请求的申请。
同时,在2014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也正式发文,宣告陶氏康宁东丽株式会社的专利号为200480028707.8号发明专利——“可固化的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和半导体器件”专利权全部无效。由于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LED用有机硅封装胶——KMT-1269专利侵权案也将因为缺乏诉讼的权利基础而被驳回。
2015年1月20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正式裁定:鉴于涉案专利(陶氏康宁东丽株式会社的专利号为200480028707.8号发明专利——“可固化的有机聚硅氧烷组合物和半导体器件”)专利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被宣告全部无效,故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康宁公司”)以北京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其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道康宁公司的起诉。
2015年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于上述陶氏康宁中国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公开口头审理。
2015年5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发文,宣告上述第ZL03824673.2号的陶氏康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至此,纠缠近1年的专利侵权案终于落下帷幕。为反击道康宁对国内硅胶企业的侵权起诉,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主动举起专利武器,助国内电子封装硅胶企业起诉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专利纠纷案再次取得圆满的胜利。
谈及对这次专利诉讼的看法时,北京康美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葛世立坚定的表示,“我们产品完全为自主研发成果!我们的高端高折光有机硅封装胶产品是在公司多年技术积累的基础上,自主研发获得。公司的有机硅高分子材料技术平台由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李平教授牵头建立,李教授是我们的首席科学家,是国内有机硅领域**专家教授。”
这次道康宁的专利诉讼实则是一种商业竞争的手段。”葛世立接着说,“事实上,道康宁在接到我们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后,已经对权利要求进行了合并式修改,缩小了原有权利要求范围,主动放弃了部分权利。用一个本身就存在‘跑马圈地’嫌疑、状态极不稳定的专利作为诉讼依据,并在法院尚未作出裁定的情况下,在其官网上大肆宣传,这让我们不得不怀疑其是想借此制造不实舆论来误导客户。希望通过打压典型,威慑其他国产品牌,同时使下游封装企业为了防止受到牵连而不敢使用国产品牌,从而恢复其垄断地位。”
LED行业内的专利纠纷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从芯片到封装再到材料,“专利战”一直伴随着整个行业的发展。由于在意识、经验、资金实力、人员配备上与国际巨头相比,国内企业还存在巨大差距,“专利游戏”从来就是为国际巨头所操控。不得不承认的是,有时“专利”在商业竞争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再光鲜,它成了一把“双刃剑”,它不再是创新的“保护伞”,却成为创新的“绊脚石”。
采访中,葛世立也坦言,这次专利诉讼,对于还很年轻的北京康美特而言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他表示,“通过这次专利诉讼,我们对于‘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有了全新的认识。从前,我们总是把‘专利’和‘技术’相混淆,材料领域固有的观念也认为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很容易泄露核心的配方和工艺,其实不然。专利是一个法律范畴,是用逻辑语言划定核心发明的边界,虽然以技术为基础,但并不等同于技术本身。”
“‘专利’是商业竞争中重要的武器,进可攻,退可守。现在开始学会‘运用专利’,对于我们这些初涉国际市场的民企而言还不算晚。”葛世立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