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断有“住进新房,孩子患上白血病”等事件被媒体曝光。很多人对此疑惑不解,装修时已经严格把关,材料也都经过精挑细选,为何装修污染依然防不胜防?近日,一则新闻解开了部分疑惑:有业内人士披露,家庭装修用漆,七成是假货,而这些假货常常使用苯类化学物质制作。众所周知,苯系物已被世卫组织确定为致癌物,短时间吸入大量苯,可造成急性轻度中毒,长期低浓度接触苯可发生慢性中毒,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白血病。对此,工商部门应高度关注涂料市场“售假门”频发现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涂料市场经营秩序。
一、当前涂料市场售假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假货泛滥。近年来,家装涂料行业的假货无孔不入,如仿照**涂料品牌生产的产品和包装以假乱真,回收真桶灌假漆或者将低档漆灌入高档漆桶中鱼目混珠,以及侵犯专利技术混淆视听等等,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这些假货大多来自小作坊式的工厂,原材料质量差,制漆技术粗糙,产品也达不到国家标准,更谈不上其包装上标示的功能性和环保性。
(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如今,随着消费者越来越重视环保健康,绿色环保涂料前景诱人,各企业纷纷推出自己旗下的绿色环保涂料,市场上宣称具有健康环保功效的所谓“净味”、“除甲醛”、“竹炭”、“儿童漆”等涂料随处可见,价格也比普通漆贵。但实际上有的品牌只是在包装和宣传上做了一些改良,实际配方并无多大变化,即使有增加的配方原料成本非常低廉。
(三)品牌代理行为失控。近两年,立邦和多乐士两大涂料行业巨头,频频被曝出专卖店公然售假,今年4月,人民网披露多乐士门店出售假油漆、油漆造假形成流水线等新闻,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装修污染和建材不合格的质疑和恐慌。随后,武汉市工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在打击假冒“多乐士”涂料集中执法行动中,共检查经营户47家,查获假冒“多乐士”油漆、涂料、胶水322桶,货值18万余元,从涉案面积、数量、金额均可看出家装涂料市场的品牌代理行为已濒临失控状态。
(四)渠道监管流于形式。对于众多家装涂料厂商的市场版图扩张来说,渠道是**重要的一块。以多乐士为例,只要你压了50万元的货,厂家(多乐士)就会给你代理授权,厂家就是想把渠道的摊子扩大,至于所谓的资质审核,在实际操作中根本就不可能实现,所谓的专卖店,亦不过是多乐士为经销商售假提供了一张纸质担保证明,即使有人举报专卖店售假,其为顾及自身品牌形象,一般不会采取严厉的措施,而是通过“扶正”的方法,控制其不再制假售假。由此可见,渠道监管完全流于形式,厂商为了自身利益更不可能主动配合工商部门加强执法检查。
二、涂料市场售假事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消费者防范意识不足。从调查来看,多数消费者因过于相信专卖店的信誉,往往缺乏事先拨打电话防伪验证核实产品真伪的意识,在搬进新房后,即使有闻到刺激气味,或者出现头晕、头痛症状,也不会深入去思考、调查是否涂料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单纯地认为该症状属新房适应期的正常反映,毫无戒心的继续放心居住。而部分消费者过于重视实惠的价格或绿色环保概念,在销售商低价格或虚假宣传的引诱下,易上当受骗买到假货。
(二)各方利益的驱使。小作坊、涂料企业用很低的生产成本,即能创造翻番甚至更多的利润,促使其不断造假售假;代理商嫌品牌涂料商给的利润薄,如多乐士一桶正牌漆的利润在5元—10元之间,根本赚不到钱而选择真假混卖降低成本;某些油漆工、装修公司,在为消费者装修尤其是包工包料时,常常知假买假,以获得利润**大化。因此,形成了一条从“生产商-销售商-中间商”的售假利益链,直接导致造假行业的愈发猖獗。
(三)监管手段单一、费用有限。对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工商部门主要通过查看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产品标识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一旦产品标识齐全,不是专业人士的工商执法人员根本不具备分辨真假的能力,唯有依托抽样检测认定,但高昂的检测成本致使工商部门不敢也不能大范围开展抽样检测。
(四)违法成本低。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现有规定,工商部门的处罚权限被限定在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以下,限制了对制假售假的惩处力度;而对于某些涉假经销商关门走人的,调查甚至会陷入不能取得任何进展的局面。对于多乐士这类型跨国公司、规模较大企业疏于渠道监管的,工商部门对于主体的监管存在“进不去门、见不上人”的状况,属地监管流于形式,更别谈对其进行连带处罚了。
三、加强对涂料市场售假行为执法监管的对策
(一)强化宣传引导。工商部门、消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家装涂料时,应通过各种渠道先了解产品信息,确定自己装修所需,不要受低价格、虚假宣传的引诱,不要过于迷信“洋品牌”、健康环保功效,大力倡导理性、合理、科学消费;适时向社会大众展示办案过程中查处的假冒伪劣涂料,积极宣传识假辨假知识,引导消费者增强电话查伪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加大监管力度。借助“双打”、“双保”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大对建材市场、家装涂料专卖店等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查看其专卖授权书、委托书是否具备,对无专卖授权擅自从事专卖经营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家装涂料市场的可溯性监管。加大抽样检测力度,便于及时、动态掌握涂料市场涉及产品性能、安全性、包装标示等方面的信息,奠定监管基础。
(三)加强案件查办。加大对家装涂料市场广告宣传、产品质量等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严惩不贷。适时通过案情通报、宣传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办进展、成效,切实做到查处一批影响一片。在查办涂料售假违法案件时,工商部门应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协作,发挥其产品质量抽检方面的优势进行取证,避免证据不足。
(四)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尽快修订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从监管层面加大对主体公司的监管力度,在监管时做到与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一视同仁,不能因为是跨国企业,是利税大户,就对其违规行为网开一面。另一方面,建议修改现有《产品质量法》中第四十九、第五十条中关于罚款的内容,从立法上大幅度提高惩罚性罚款的标准,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建议增加依法追究主体企业附连带责任的条款,促使其主动配合工商部门的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