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建筑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再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同时,还要求住宅工程实行“一户一验”,建材市场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机制。此外,岛城将探索实行工程保险制度。
意见提出对未经批准、手续不全开工建设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工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罚款、暂停招标投标、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等处罚。
在抗震方面,意见指出要落实抗震设防标准,应用隔震与消能减震技术,避免采取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形体;在正常设防标准基础上,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要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计。
青岛建材市场伪劣建材将被曝光退市
针对百姓关心的房屋验收问题,意见指出,住宅工程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实行“一户一验”,重点检查外墙、外窗、屋面、卫生间及管道渗漏等常见质量问题;建立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制度,复核比例不低于10%;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擅自使用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同时,还要强化建筑材料监管,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机制。对每批次进场材料都要进行验收,杜绝使用“瘦身钢筋”、“粉末砖头”等不合格建材,严禁建材未检先用。施工现场要将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建立台账备查。
此外,青岛还将严格落实国家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探索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开发(建设)单位作为保修期内质量投诉受理**责任人,要及时处理投诉人反映的质量问题;业主在房屋装修改造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承诺不得破坏承重结构和管线设施。同时,实施建筑质量追溯制度,将建筑工程档案及参建各方法定代表人及责任人员基本信息统一纳入到城建档案,并在竣工工程显著位置镶刻责任铭牌。在建筑设计寿命内,建设、施工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承担终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