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领域汽车漆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发现,标称广州恩碧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汽车面漆(R-301NH-555/16kg/罐Ⅰ型单组分交联型2014-04-07),漆膜硬度、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项目不合格,整改复查中。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13493-1992《汽车用底漆》、GB/T13492-1992《各色汽车用面漆》、GB24409-200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对干燥时间、划格试验、铅笔硬度、打磨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用溶剂含量、重金属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据质监部门介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影响。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工艺配方不合理。
质检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认清商品包装上的标识,特别是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类型或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有效期和认证标志等,包装破损或胀听的不要购买,有分层、沉底结块和胶结现象,经搅拌仍呈不均匀状态的油漆不要使用。一定要购买附有施工说明书的产品,注意产品用途说明与选用要求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