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对中国的互联网以及电商的发展可以说不平凡的一年,新浪微博、京东商场已经在美上市功成,阿里巴巴早前发布声明宣称在美国启动IPO事宜。作为电商领域追赶者和领头羊,京东与阿里巴巴将在今年同时赴美上市。阿里巴巴上市或将成为美国**大规模的IPO案例,根据预测此次IPO募集资金或许将会超过160亿美金,这个数字是Facebook两年之前公开发行融资创下的记录。分析者推测该公司的市场估值会达到1200亿美金以上。
IPO再度成为热点,同样在LED行业也是如此,虽然在国内上市门槛有所提高,但是对于企业上市融资的信心却丝毫未减。前两年的LED企业上市热过后,2013年相对进入停滞期,据证监会官方网站统计,以LED相关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中,2013年度已终止审查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名单为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为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涛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共计6家LED公司。2014年以来,LED企业IPO再添加新成员,元晖光电、欧普照明、海洋王照明、木林森、艾比森已进行披露,**新的预披露名单为深圳市丽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被推向风口浪尖
翻阅招股书,公司超高的销售费用却也支撑这种判断,**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收比例均在40%左右,而同期,佛山照明这个数字仅只有5%。分项来看,公司员工工资福利支出**多,而据了解,前海洋王照明员工也表示,存在向客户支付回扣的情形。此外,报道还表示,海洋王照明所谓的142个服务中心,多“寄居”在居民楼中,一些同时身兼“销售”与“售后”二职的服务中心可能存在未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剔除销售模式的影响,公司创造性的发明了“修正毛利率”的概念,即扣除销售费用的毛利率。经过修正,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统计显示,佛山照明等四家A股照明企业2012年度平均综合毛利率为26.62%,而海洋王照明的综合毛利率却高达71.11%。对此,公司解释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二是公司产品附加值更高。而这也引发媒体质疑,
**点质疑,超高的毛利率。公司竭力表示是因为采用直销的模式,中间环节费用低。不过媒体爆出海洋王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支付回扣的问题,所以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公司实质上是把支付的回扣也算进了产品价格,但是没有作相关说明。海洋王照明在招股书中一再自夸的直营模式也并非**,营业收入相对转好的2013年,公司多地市场销售收入仍出现下滑,华北地区收入同比下滑2434.46万元,降幅为9.94%;华中地区下滑1489.96万元,降幅14.79%;西北和西南地区则分别下滑0.50%和0.69%。海洋王照明现有的五个全资子公司中,目前主要是照明工程公司、工业技术公司、香港海洋王公司负责对外销售,其中工业技术公司和香港海洋王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2013年分别亏损227.10万元和100.48万元。销售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也说明海洋王照明市场销售面临的尴尬局面,而在目前海洋王照明的主要客户群体,冶金、石化、煤炭等多数基础行业依然不景气,纷纷限产限量,压缩设备规模和成本,这也必将会给处于照明设备供应层的海洋王照明造成市场压力。在此背景下,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将如何消化,成为投资者质疑的问题之一。
第二点质疑,公司不差钱何来上市。海洋王照明这一次准备通过IPO募集5.5亿元,将产能翻倍。在招股书中公司是连续5年分红,去年年末的账面资金也有4亿多,加起来远远超过募集资金。海洋王照明称,募集资金的运用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生产能力,可以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将进一步完善销售渠道和销售网络,为公司在国内市场打造产品的品牌、扩大销售量、增强产品的影响力起到关键作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和研发实力。海洋王实际控制人周明杰、徐素夫妇,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83.62%的股份,处于**控股地位。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海洋王照明手握巨资还要上市融资,无非有两种可能:一是周明杰夫妇不愿意拿自己的钱扩充产能;二是公司账上远没有描述的那么“光鲜”。
编辑观点:海洋王的问题都被媒体给剔出了,海洋王之所以还能稳坐如山,是因为这些问题在IPO来说不属于违反规定的问题。这两点质疑结合在一起看,**财务成本低廉,可能质量有一定问题。第二个,提到回扣的问题,商业上讲叫销售激励,海洋王公司70%以上员工都是营销型员工,也就主要销售产品为主,因为整个照明行业并不是高科技技术行业,只要供给平衡就可以了。主要是销售,策略是对的,但销售激励高于同行业10倍左右,造成销售回扣占比过高,所以海洋王自创了一个“修正毛利率”。不过,海洋王过会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是海洋王的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投资者的信心了。
欧普照明饱受“质疑”的“煎熬”
在传统照明时期,欧普照明是一块经受住市场考验的金字招牌。然而这家原先饱受行业好评的照明企业却在申请上市后,饱受“质疑”与“煎熬”:搜狐财经报道“欧普照明拟12亿加码绿色照明,产品屡上黑名单”;东方财富网报道“欧普照明IPO:行业盈利水平下滑,核心产品市场需求遇挑战”;网易财经表示“欧普照明IPO现三重隐忧,灯具业受制地产市场冷却”;凤凰家居表示“欧普照明二次冲击IPO:家居照明向LED转型成挑战”;中国经营网指出“欧普照明上市进程遭质量漩涡,三年四登黑榜”……几大财经媒体争先恐后揭露欧普,这一切,不禁让人感叹“欧普,这是怎么了?”关于几大媒体的质疑,虽内容千变万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归结下来还有两点重要原因。
**点质疑,是产品质量的屡上黑榜,不完全统计,在过去3年时间里,欧普照明至少有4次在各地相关部门抽查中被曝产品不合格,被媒体称为“黑榜常客”。这个也不难理解,偌大的个公司为什么总在质量这个关口马失前蹄呢?其实在照明行业,特别是LED照明席卷全球的趋势下,在终端市场,在流通终端任何一家企业如果真要追究,都逃不离质量问题。欧普之所以屡被关注,主要是因为其正处于上市的风口浪尖上。
第二点质疑,虚报销售网点数据,欧普照明**新官方数据显示:目前欧普在国内设有30多处办事处,国内各类渠道终端销售网点超过30000个。而在2012年12月,公司曾给出的数据则是:37个办事处和遍布全国5000多家专卖店,10000多家销售网点。一位前欧普营销负责人也表示:“加上所有五金店有可能达到30000个,但部分都是散客,持续性不强而流动性极大。”
编辑观点:欧普这么老牌的企业也遭质疑,不过关于欧普的质疑都只是表面的问题。如果欧普能够成功上市,国内照明上市公司群体有望再添新丁。然而,公司上市意味着更高的曝光率。质量问题对欧普照明IPO进程影响几何尚不得知,但质量作为企业生命线无疑是投资者和消费者重点关注的对象。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九正灯具网”;关注有礼,扫码送百万商机!九正灯具网QQ群:106481030】
艾比森拨开云雾见天日
随着证监会严厉的IPO财务审查风暴愈演愈烈,数家拟上市LED企业在IPO前夜选择“撤回材料”。而艾比森早在2012年5月就已过会,却迟迟未能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今年艾比森再次过会,即将登陆股市市场,然而,对于艾比森而言也是一路上市一路被质疑。不过质疑艾比森没有那么多家媒体,屡遭高工LED质疑,但是随着艾比森的一纸诉状将高工LED告上法庭,在两家对簿公堂的结果中,高工仅仅是为了谋取广告收益而中伤艾比森,法院判艾比森胜诉。高工撤去中伤艾比森相关文章。艾比森算是拨开云雾见天日,还以清白。
但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艾比森显示屏也去主要在海外市场,这也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据艾比森招股说明书上显示,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2011-2013年境外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6.51%、66.42%和66.23%,虽然呈现降低趋势,但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占比仍较大。A股上市公司中雷曼光电2011年境外销售占比为51.5%,洲明科技境外销售占比39.61%,利亚德境外销售占比15.01%均远低于艾比森光电。而境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商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等都可能加大公司国际业务拓展及经营的风险,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与欧美等国家频频发生贸易摩擦,“双反”案件层出不穷,给我国的很多行业造成重创,典型的例子就是光伏业。公司如果在未来不能有效的开拓国内市场,一旦危机爆发,后果不堪设想。同事,出口退税政策也对公司的经营存在很大影响。我国LED全彩显示屏产品适用的出口退税率自2008年12月起由13%上调至14%,自2009年6月起从14%再次上调到17%。2009年至2011年,艾比森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1,890.10万元、17,569.38万元和27,493.5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出口退税金额分别为357.05万元、1,260.26万元和1,672.26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0.70%、26.68%和28.87%。国家对LED行业在出口退税政策方面予以优惠,为国内企业特别是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出口优势企业提供了较多支持,但如果将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将对公司产品出口销售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编辑观点:艾比森是LED显示屏领域外贸做的**好的企业,据说2013年外贸突破四亿大关,艾比森在行业**的零首付也是制度也叫行业人士唏嘘。再者还得提一下艾比森的企业文化,这在我了解的LED企业里是很少的,这家企业的向心力连他们同行都称道。人性化管理模式,员工甚至不用上班打卡。综合这些因素,艾比森的上市是天时地利人和的印证。
与艾比森光电业务相似还有一家归回企业,丽晶光电,这家企业其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LED显示屏及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下设封装事业部、显示事业部和照明事业部。值得关注的是,丽晶光电的封装器件基本用于满足公司显示屏生产的需要,相对于以采购封装器件为主的显示屏生产企业,某种程度上控制了生产成本。而以显示屏业务起家的丽晶光电,出口比例逐年增大不是不争的事实,其境外销售额从2011年的9909.25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18788.01万元,2011年至2013年出口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38%、45.03%、61.54%,境外销售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7.70%。从2011年到2013年,因为出口收入增加而发生的汇兑损失分别为29.55万元、44.87万元、251.00万元,据此计算,2013年的汇兑损失比2011年增长超过7倍。
现如今,丽晶光电已逐步发展成为集LED封装和应用于一体、拥有较为完整产业链的LED应用产品生产企业。较长的产业链在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毛利率水平的同时也加大了存货规模,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449.35万元、10,425.44万元、9,484.20万元。未来,可能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将进一步增加。若其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库存管理和市场开发力度,可能出现存货跌价、积压和滞销的情况,从而产生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和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
木林森为上市白了头发
木林森股份自2011年7月27日就成功的通过了发审会审核,可至今仍迟迟未能上市成功,尤其是在这过程中还出现退出IPO的“小插曲”。然而事出必有因,从其公布的招股书上显示其存在的问题不少。随着媒体的不断曝光,其遭到的质疑也并没有随着上市时间的推进而有所消除。总结一下,木林森受到质疑也是出于一下两点原因。
**点质疑,揠苗助长募投项目,木林森此次拟募集资金42631.82万元,其中Lamp-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SMD-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两项合计投入35478.95万元,占全部募集资金投向预算的83.22%,是其重点项目。招股书显示,Lamp-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将新增Lamp-LED产品产能623000万只/年,由此新增营业收入43610万元/年和净利润6543.24万元/年;而SMD-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则将新增SMD-LED产品产能238000万只/年,由此新增营业收入23800万元/年和净利润2390.2万元/年。然而,2010年Lamp-LED产品实现销售量815061万只,实现销售收入49843.49万元,由此计算销售单价为611.53元/万只。Lamp-LED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预计利润仅为预期的15.77%。这仅仅是更具三年前的价格与利润计算的。SMD-LED项目的情况亦与之相似。
第二点质疑,突击“吞并”6家亏损企业 为发展埋下祸患,木林森的招股书显示,木林森在IPO审核前连续兼并了吉安木林森、格林曼、迪博、威莱森、安格森、赛维视觉6家关联公司。资料显示,格林曼主营LED灯饰,迪博主营LED节能灯,安格森、威莱森及赛维视觉主要从事LED产品国内外贸易。收购前,木林森部分产品的对外出口通过威莱森境外销售,同时公司为格林曼及迪博生产下游应用产品提供原材料,吉安木林森是公司部分产品的委托加工基地。木林森股份与上述公司之间存在着较多关联交易,这必将对上市造成障碍。
随着LED照明的强劲发展,木林森去年年底到今年确实矛头较劲,开年便首推LED高标“双80”照明产品,在刚刚举办的首届全国总代理商会议上,木林森还取得了一小时内订货金额超10亿元的佳绩。
编辑观点:木林森的封装产能在国内可以说是老大,但是在近两年的价格与毛利润双双下跌的形势下,木林森能否更稳健的开拓市场,谋求转型、整合,争取把木林森品牌从中低拉向高端品牌是木林森需要解决的问题。至于上市,是为了更好的发展,那么有点原始不良记录也会随着影响力的提升逐渐烟消云散。试问,哪家上市公司的屁股是干净的呢?
国内A股的上市公司,或许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两类;为了解困、改革而上市的国有企业和为了实现资本利益**大化而上市的家族企业。对于前者而言,大股东甚至是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干预,严重扭曲了公司治理、行为模式和价值体系。企业、股东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说不清楚,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关系说不清楚。ST板块的持续炒作,更是以地方政府主导的重组为主线。以非市场化逻辑的重组作为市场的炒作噱头,无疑是对市场的一种反讽。
对于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众多家族企业而言,这些公司的上市目的更多是为了实现资本价值的**大化,甚至是为了权贵资本的变现。这类公司的“一股独大”比国企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公司的原始股东肆意损害普通投资者的行为比比皆是。
总之,企业想要上市,无非是为了发展壮大,但也不排除一些企业对资本的贪婪。比如,高比例溢价发行可令上市后公司发起人获得数以亿元的巨额回报,保荐人等中介机构也可收取数百万的佣金费用,必然导致部分人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手段包装公司,以达到上市目的。证监会发审机构则受人员、精力等限制,很难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我们要问问,为什么中国的资本市场造假横行?为什么中国的资本市场缺少回报文化?为什么中国的上市公司只能编故事不能算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