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对省内鞍山、锦州、营口、阜新、朝阳、葫芦岛、绥中、昌图等八个地区流通领域经销的板材类商品进行随机质量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静曲强度不合格、甲醛释放量超标是板材产品存在的两大主要问题。
此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包括,沈阳市友家地板厂木朗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沈阳市鑫鑫佳美地板加工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沈阳市远山木业有限公司众鹏细木工板等多家企业,36种产品被抽检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王伯逊告诉记者,静曲强度是指板材类商品本身抗弯曲破坏的能力。静曲强度不合格,极易出现裂纹甚至出现断裂现象。但**主要是绝大多数板材类商品在生产环节都会使用以甲醛为主要原料的醛类胶粘剂,该类商品所含的甲醛在使用时会逐步向外界释放,低量持续释放的甲醛会让长期居住的人身体不适,甚至危害生命。所有接触者中,儿童、孕妇及老人对甲醛尤为敏感,危害**大。(富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