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10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了淘汰落后产能媒体通气会,相关负责人就有关背景情况和《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工信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拟开展的主要工作等进行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郑立新介绍说,《指导意见》印发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妥善处理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二是,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引导过剩产能退出工作。三是,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做优做强。四是,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五是,发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行业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骆铁军说,这次《指导意见》主要任务中**提出的是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5个行业中涉及原材料的有4个,分别是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重点分为3个层次。即一是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这个要坚决停下来;二是严控在建项目,提出“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地方政府提出申请;三是对于建成产能主要是整顿完善,改造提高。
对于面向国际市场充分竞争的船舶工业如何化解产能过剩,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说,化解船舶工业产能过剩必须遵循船舶市场发展规律,利用好当前全球市场低迷期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机遇期,按照《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指导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采取严控增量、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引导部分产能向海工装备领域转移等有力措施化解船舶工业产能过剩矛盾。(文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