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中国、美国、巴西、加拿大、俄罗斯、印度、德国、挪威、日本、西班牙。
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广泛认同和快速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鉴于保障能源安全和调整国内能源消费结构的考量,中国正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目前世界上发展**快的国家之一。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此项政策能否引领可再生能源产业打破发展瓶颈,令人期待。
新政释放利好信号
《通知》明确将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到1.5分。这是多年来上调幅度**大的一次,同时也意味着困扰政府和发电企业多年的可再生能源的资金问题,在不增加居民用电成本的基础上将得到解决。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千瓦时0.1分逐步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目前每年筹集金额200亿元人民币左右。但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缺口不断增大。
“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达到330亿元左右,这势必将影响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更具体地确立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油气资源规划所新能源研究室主任王社教认为,此轮可再生能源电价的调整释放了利好信号,体现了政府扶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对企业来说是福音。
不少企业也对此轮电价调整表示欢迎。“可再生能源电价和分布式电价补贴区域**电价都超过企业预期,加上国家的增值税政策变化增加的几分钱,盈利前景不错。”航天机电总经理徐杰说。
产能过剩恐仍将持续
可再生能源产业之所以会陷入产能过剩的困境,主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不协调造成的。比如**近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光伏产业。一方面,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的主要出口国开始削减政府补贴,导致市场快速萎缩,“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难以维系。另一方面,国内市场发展缓慢,光伏产业缺乏稳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此外,并网难也是导致产能过剩的原因。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李俊峰认为,要想解决并网难问题,**,加强电网建设,把电“送”出去;第二,改善调度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在现存的调度机制下,可再生能源上网并不容易,还是要给传统能源让步,经常出现“弃风”“弃电”现象。不管采取怎样的改革措施,**终要能实现低碳、高效能源优先上网。
厘清发展思路、拓展国内外市场需要时间与耐心,因此新能源产业产能过剩现象恐将持续。
突破瓶颈须多管齐下
目前,将可再生能源同化石能源相比,就如同让婴儿与专业运动员同台竞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婴儿想要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他需要吸取更多营养迅速成长;另一方面,游戏规则也要做相应调整,制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同时致力于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基础的新的能源体系,包括发展智能电网、建立新的价格体制、制定适合新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等。
“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要想取得大发展,**要维持原有的优势,不能在补短板的同时把以前积累的优势丢失。另外,光靠电价调整是不够的,政府还应该采取对企业在税收上进行一定的减免等其他支持政策,多管齐下,共同发挥作用。”国土资源部油气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赵先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了调整电价补贴标准之外,国家还应针对大型企业出台一系列节能减排指标,既能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又能让这些企业多承担一些环保责任。此外,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节奏容易因非常规油气的发展而被打乱,国家要对此有一定的准备,并为可再生能源产业提前做好科学详尽的发展规划。”王社教建议。
媒体声音
@中国证券报:这次电价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火电上网电价的组成结构,新增了除尘电价补偿,提高了脱硝电价标准。再加上已有的脱硫电价,在火电上网电价中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环保电价体系。这是我国治污减排政策的重大创新,是推动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的根本保证,为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新浪网:此次出台的政策表明了我国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解决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困境,将在实质意义上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高耗能行业的用电成本将会有较明显的增长,对抑制各地盲目上马高耗能项目也将起到一定作用。
@新华网:此次价格调整,既着力保护环境,又注重不增加电力用户负担。一方面,通过适当优化电价结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的积极性,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现行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不增加用电企业和居民负担,有利于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中新社: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采取政府补贴加以扶持,加大补贴力度,将解决日趋严峻的可再生能源的资金困境,同时推动发电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节能减排,推动中国节能减排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它山之石
政策优势促美能源升级
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视可再生能源。经历了世界石油危机,美国政府意识到过度依赖石油是美国经济发展中**大的不确定因素,减少对石油的过度依赖成为美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而在所有替代能源中,可再生能源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因此得到联邦政府的高度重视。
可再生能源由于其初期运营成本高、风险大,其低排放与可循环等优势不能体现在价格上,因此,与传统能源相比没有竞争优势。为此,美国联邦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配套的经济激励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生产补贴、信托基金、低息贷款等多种方式,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培育并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从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联邦政府出台的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78年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案》《1978年能源税法案》《1990年大气清洁法案》《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案》等。
例如,《1978年公用事业管制政策法案》是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而制定的法案。此法案解除对非公用发电业的管制,允许小型电厂利用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和化石燃料发电技术的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揭开了开放发电市场竞争的序幕。
地方政府为配合联邦政府相关法案的执行,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例如“绿色电价”项目。由于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力相对环保,因此被称为“绿电”,而对应的电价成为“绿色电价”。由于目前依靠可再生能源技术产生的电力价格比依靠传统能源产生的电费要贵一些,因此,美国许多州政府为消费者提供一种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选择普通电能,也可以选择“绿电”。对使用“绿电”的消费者,州政府会给予一定的电价优惠。这种自愿的“绿色电价”项目为消费者选择使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机会。
美国正是通过各级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激励政策,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全美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并将其放在国家能源发展的优先位置。无论世界能源供求格局如何风云变幻,美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一直保持着较好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