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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利好光伏电站运营企业

来源: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 发布日期:2013-09-27 16:12:24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一、舆情综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完善了光伏发电价格政策。

通知明确,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 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

业内一致认为新政将利好光伏产业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甫一发布此消息,即引来媒体关注。相对于今年3月初《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分布式项目补贴额为0.35元/千瓦时,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分0.75元/千瓦时、0.85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1元/千瓦时四类标准,此次政策在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年限均更符合业内期望。

新华网9月1日《上网电价补贴获政策支持光伏电站投资大潮将至》表示,“较征求意见稿中的每千瓦时0.35元的补贴标准提高20%”、“区域**电价中**低一档的每千瓦时0.9元相比征求意见稿中的每千瓦时0.75元也提升20%。”同时,“20年的补贴期限也高于市场预期。业内曾认为补贴年限可能定在10年”。

根据新政策标准,《经济参考报》9月2日文章称,“业内预计,光伏电站赢利水平将超过8%”。而且,多家媒体还报道,近期还将明确光伏电站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光伏电站运营企业增值税为17%。如增值税下调8.5个百分点,电站回报率将上升1%~2%,将直接利好光伏电站运营企业。

部分国字号“集团军”已集结布局

8月22日,我国六大光伏企业在北京发起成立“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同时签署六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六家企业从设备供应、电站设计建设到并网服务、运营维护等全产业链优势互补,计划于五年内开发建成总装机容量为5吉瓦的太阳能电站。

这六大企业分别是:招商新能源、国电光伏、国网南瑞、国电蒙电新能源、保利新能源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四十八研究所。有媒体评论,“在它们的背后,更是赫然站立着招商局集团、国电集团、国家电网、保利集团、中国电科集团这些‘母公司’大佬。”“光伏战场惊现国字号‘集团军’”。

显然,这一组织的成立及其战略目标恰到好处。《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本次行业已经逐渐走过危机,光伏企业赢利情况好转,而此时各大央企纷纷斥巨资在国内光伏电站市场‘跑马圈地’,其意义更不容小觑。”

日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也表示,“中国光伏市场新一轮大规模投资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

根据国务院7月《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的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和支持政策,业内预计2013年中国光伏装机容量可达8.5吉瓦,较2012年的4.5吉瓦增长88%,到2014年光伏装机容量或达10吉瓦以上。

二、舆情传播

中电传媒舆情监测室监测数据显示,8月30日至9月4日,共监测到新闻信息近2000条。新闻报道以正面肯定为主,少数报道附带对具体执行效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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