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谈到外墙外保温材料,在管理层面**大的矛盾是住建部和公安消防部门对使用材料的标准上意见不一致,住建部更重视建筑的节能指标,公安部消防局则重视建筑的耐火性。近几年的3场大火之后,消防局提高了对建筑防火的指标考核,消防局为了加强民用住宅的防火能力,消防验收时规定民用住房使用A级防火材料。2011年后,很多企业按照消防局的文件和保温绝热协会的意见,建了不燃型保温材料厂。
但是住建部的文件里允许50米以下的居民楼还可以用B2级或B3级(阻燃)的保温材料,因为使用A级材料,不但价格昂贵,施工经验少,保温质量也难保证。两个部门意见的不一致使得生产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厂家、房地产企业和施工队在具体执行时都很为难。
外墙外保温材料的问题亟待解决,因为目前需要穿棉袄既有建筑将近400亿平方米,就我估计其中有80的建筑都不节能。此外,还有每年以20亿平方米的速度新增的建筑,数量庞大,任务紧迫。各个部门应共同协作规范外墙保温材料根据我国当前有关法规和外墙保温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使用情况,也参照国际上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发展,特提出以下建议:
**,政府一定加强相应法规的建设,并严格执法。公安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我国民用建筑物外墙保温和装饰工程的安全性、实效性和耐久性,使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安全健康发展。各省市地区也可以在原则指导下,制定和出台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或相应的法规或条例。大力推广不燃型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杜绝违规使用易燃型外墙保温材料,对于已公布的法规和政策要加大执法和知性力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在建筑工程领域中,进一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我要把反腐倡廉加上去,因为上海的那场火灾就是跟这个原因有关。
其次,进一步加强有关产品的质量标准,规范制定和修订工作,政府工业、住房建设、公安和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要根据建筑节能和防火安全要求,制定更加严格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产品标准,尽快制定、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构造图集、应用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工程检验和验收规程,建立完善的从材料到工程的成套标准规范体系。
第三是国家科技和工业主管部门,要从项目立项、科研经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不燃型外墙保温材料的研发的支持,鼓励发展产学研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对于不燃型外墙保温材料的生产关键工艺技术和关键设备科技开发力度,提高不燃型外墙保温材料产品的工业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其综合性能指标,促进其在建筑物外墙保温节能中的广泛应用。还有,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政府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从生产源头和市场流通环节,加大对于不燃型外墙保温材料的质量监控,防止假冒伪劣的产品流入市场,给外墙保温工程带来隐患,建议对于不燃型保温材料的生产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此外,调整产业结构,支持发展大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运营和联合重组的低成本扩张或国际化合作的途径,扩大企业规模,走专业化发展之路。从而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对外墙外保温材料标准制定的建议针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的标准来说,制定有这么几步。一是材料本身的性能,这是对材料部门的人说,我们希望开发出既保温性能好、安全性能又好的材料,而且施工性能还要好,如果施工很难就麻烦了。所以在生产材料的时候,要把施工过程配套的材料,以及工具开发出来。二是对设计部门的人说,不但要标注如何使用这个材料,还要标注这个材料施工的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大样图也要说得清清楚楚。三是施工主管部门还要规范制定施工的定额标准,比如施工一天给多少钱,要比较符合实际。如果施工标准很高,你把定额制定得很低,没人愿意干,要符合市场经济。
**后,还有施工验收标准要提高,到施工的各个过程,进行施工验收,达到的效果要统一考虑,从材料开始不能糊弄人。
对于建材工业本身来说,要积极开发节能环保、性能优越的不燃型和阻燃型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目前国内,可以说大部分建筑的外墙保温材料都是可燃型。在国际上,各国对外墙外保温材料的标准不一样,比如德国,稍微高一点的民用建筑都不允许用可燃的保温材料。
外墙外保温材料除了节能环保外,更应该注重安全性。但我认为,对于外墙保温材料完全推广使用不燃型材料的难度很大,阻力也很大。那么,对于可燃型或阻燃型保温材料,就要在施工时格外注意。大多数事故都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比如2010年冬天的上海胶州路的大火因违章操作,点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导致了火灾。外墙外保温材料在施工中更容易引发火灾。
事物是复杂的,目前没有既**安全又特别保温的保温材料。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开发出既安全又隔热,易于施工又可循环利用、性价比**好的外墙外保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