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周一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
意见提出,要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在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力争完成对全国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
同时,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到2015年,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实现城市燃气普及率94%、县城及小城镇燃气普及率65%的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全国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环网网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环网网架。
此外,要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建设完成污水管网7.3万公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左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