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刊发的《苏泊尔樱花奥克斯等小家电登黑榜》一文中,市工商指出苏泊尔生产的两款电热开水壶为不合格产品。苏泊尔对此事件做出回应,称两款被抽查的电水壶系假冒产品。北京市工商对此并未做出回应。
市工商日前公布的“2013年小家电类商品质量检测”结果显示,苏泊尔电器小家电制造有限公司的“SOPOR”ZM-200GB型快速电热开水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有不合格问题。标称廉江市尚朋堂电器有限公司生产、苏泊尔电器有限公司监制的“SUATEY”LL-150GA型快速电热开水壶,产品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均不合格。
苏泊尔方面称,苏泊尔从未生产和销售过上述两款产品,也没有授权任何第三方生产和销售过上述产品,对此事件会同当地工商展开调查,并提示消费者应在正规渠道购买其产品。(记者 孙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