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正建材网资讯

违法电视接收设备买不得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日期:2013-07-17 09:47:26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私自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锅”都是违法行为。国务院第129 号令规定:工商部门可对擅自销售卫星接收设备的予以没收并处以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相关设备,并对有关

可以接收国内外卫星电视节目、能收看上万个频道、一次购买终身免费使用,这样的承诺诱人吧?但大连市西岗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却提醒消费者:许多视频接收设备看似馅饼,实则是早已经公开的陷阱,消费者使用它不但得不到预想中的经济实惠,还有可能触犯法律,一定要慎之又慎。

安装“卫星锅”属违法行为

7月5日,大连市西岗区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一市场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现场发现4家违法经营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商户,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卫星地面接收天线、解码器、高频头等设备各100余套,货值金额数万元。大连市西岗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对非法卫星接收设备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的市场巡查,只要发现有不法售卖行为的都会予以立案查处。但是受利益驱使,一些商户仍在偷偷售卖。记者走访时发现,大连市城乡接合部私自安装“卫星锅”的现象较多,市内个别家庭在阳台上也装上了这种接收设施。

私自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锅”都是违法行为。国务院第129 号令规定:工商部门可对擅自销售卫星接收设备的予以没收并处以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相关设备,并对有关个人和单位处**高5000元和5万元的罚款。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卫星接收设备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出现故障和消费纠纷,只能落个鸡飞蛋打的结局。

万能“电视棒”没用

今年以来,大连市西岗区消协先后收到多起关于“电视棒”的投诉,纠纷金额从30元到150元不等。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他在香炉礁马路市场买了一个“电视棒”,当时卖家现场拿电视演示,可以收到很多频道。可等他买回家插到电视上却发现,“电视棒”竟然一个频道也没收到。经消协人员调查,李先生所购买的“电视棒”实际上是个类似U盘的存储介质,卖家事先把电视节目存储到磁盘中,每个节目都只是片段。

7月9日,记者走访了大连市海源电子城、奥林匹克电子城等专业市场,发现均有销售“电视棒”的商铺。为招揽顾客,很多商家打出“可不受限制地看各类节目”的幌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市面上的“电视棒”说到底都是U盘,在U盘内事先存储了境内境外的一些网络电视的地址,其实用户也可以自己上网搜索得到这些地址,使用“电视棒”不过是节省了搜索的时间,而一个电视棒的成本一般也不过20元。

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电视棒”在我国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电子产品。如果“电视棒”上集成了涉黄频道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收看的内容,销售“电视棒”的商家和传播此内容的个人,可因传播淫秽物品轻则受治安处罚,重则构成犯罪行为。而从消费纠纷来看,由于商家不会出具销售凭证,消费者很难成功维权。

为此,大连市西岗区消协发布消费提醒,提示消费者选择视频接收设备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查,即了解要购买的产品是不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是不是侵权产品,以规避法律风险;二选,选择正规有信誉的商家,选择正规厂家制造的产品,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和流动摊贩推销的偏离正常价值的产品,购买时要向商家索取收据;三防,对商家的夸大宣传要提高警惕,凡是“终身免费”、“万套节目”、“国家××部门指定推广”、“不需任何辅助设备”等,都是典型的陷阱,消费者遇到这样的忽悠语言**好远离。刘衍通 记者 张恒

推荐阅读

更多>>

  • 违法电视接收设备买不得

    私自销售和安装使用“卫星锅”都是违法行为。国务院第129 号令规定:工商部门可对擅自销售卫星接收设备的予以没收并处以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而对于擅自安装和使.. [详细]

    2013-07-17 09:47:26
    查看数 1173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4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