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数据直观反映出环境质量的好坏,关乎民生改善。作为主战场,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承担着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的重任。然而,由于机构、队伍、经费、手段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部门工作能力有限,制约着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西部地区环境监测存在哪些问题?
**,体制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机构纷繁复杂不统一。环保、水利、农业、畜牧、质监、国土、卫生、自来水等部门均成立有相关的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分析条件等参差不齐,不仅各机构各自为政,监测数据政出多门,而且有的单位为了小集体利益,把本部门的触觉延伸到其他部门,争权夺利,造成普通环境监测项目能力重复建设、资源极大浪费。而对于特种项目,如重金属、有机物、生物等的监测能力,单个环境监测机构的全分析能力十分薄弱。
二是人员编制严重缺乏。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大多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人员编制也在同时期确定。社会在飞速发展,各种环境问题层出不穷,环境监测任务成几何倍数增加,然而环境监测人员编制不仅没有增加,有的甚至不增反减。许多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断层相当严重,青黄不接,不得不大量使用临时编外人员。
三是区县一级环境监测能力较弱。一些区县一级环境监测站能力较弱,要人没人,要设备没设备,有的连规范采样的能力都不具备。据调查,有的区县级环境监测站成为当地政府的安置所,监测人员中没有一名大中专毕业生,没有一名工程师;有的有名无实,当地财政不给任何经费,仅有的几个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
第二,环境监测被环境管理边缘化。环保工作靠监测起步,可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环境监测却滞后于环境管理需要。由于仪器设备简陋和不足,实验室分析条件差,经费紧缺,技术人员能力不够,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不仅环境监测能力不能满足“三个说清”的要求,而且造成环境监测工作节奏跟不上环境管理的步伐。为此,在一些地方,环境管理不得不抛弃环境监测,凭经验主义、环境统计、排污系数、物料平衡等方式,作出相关的决策。
第三,环境监测干部成长缓慢,留不住人才。一是身份制约。西部地区由于整体较贫困落后,求稳是普遍心理,所以公务员身份**为上班族所向往。但是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基本上是事业单位,其人员身份有差别,有全额拨款的、差额拨款的、自收自支的,也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二是地位制约。在西部地区,重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轻环境监测的思想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些领导认为环境监测技术性较强,数据繁琐复杂,没有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直截了当,产生社会影响大。同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的环境监测人员与环境管理、监察人员在一起,也会觉得低人一等。三是体制制约。现阶段,选人用人体制强调工作人员身份,一般在提拔和对外交流时,都要求是公务员。再加上监测人员所做的工作微观具体,常年在实验室,难有与各级领导接触机会,很难展示自我才能。因此,有能力的人通常会想方设法调离,导致监测站留不住人才。
第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意识薄弱,监测数据质量不高。任何一种环境监测数据,都要通过专业人士规范操作得出,不可能保证**没有误差。更何况,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技术力量本身就薄弱一些,监测数据误差就更大。此外,环境管理、环境执法时很少使用监测数据,监测站花大量心血测出来的数据只能孤芳自赏。监测站不受重视、数据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使环境监测工作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第五,资金投入渠道不畅。西部地区地市级财政基本上是“吃饭财政”,不多的资金投入到的是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领域,像环境监测这样的公益性工作,其经费很难在当地财政列户。国家拨付扶持资金,都要求地方配套,但现实情况是,西部地区财政很难有能力配套。所以,许多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因为配套资金无法到位,不敢申请国家扶持资金项目。
第六,考核有失公正,挫伤积极性。目前环境监测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基本上是全国一盘棋,全国统一标准。西部地区的环境监测能力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目标责任考核都在同一起跑线上。长期如此,西部地区监测部门的进取之心会被磨灭,排名靠后也心安理得。
环境监测发展瓶颈怎解?
笔者认为,西部地区地市级环境监测工作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必须建立完善制度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综合考核、财政投入、信息公开6个机制。
**,建立制度管理机制。一是完善立法。应尽快进行环境监测立法,出台环境监测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保障环境监测的权益。二是完善设计。要做好西部地区环境监测顶层设计,依据西部地区优惠政策,出台环境监测发展指导意见,使工作有方向、有目标、有任务。三是完善政策。在制定环境监测政策、下达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环境监测专项资金时,应做到东、中、西部有别,不搞“一刀切”。根据目前现状,应因地制宜地确定监测项目;因地制宜地确定二级站达标人员指标;因地制宜地确定配套资金额度。四是完善管理。建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行政首长制。地方政府应对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负责,监测数据反映出来的环境质量状况必须是真实的。国家应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范,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地区上报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中,有恶意造假的,不仅要对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严厉处罚,而且要对当地政府行政“一把手”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环境监测组织领导,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建议城市所辖区均不设环境监测机构,由市一级环境监测机构统一承担辖区内环境监测任务,以有效防止环境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问题。二是整合环境监测力量,解决监测数据政出多门的现象,将分散于环保、农业、水利、卫生、国土等多部门的环境监测机构统一合并。
第三,建立人才队伍机制。一是增加人员编制。应根据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量,重新定位当地环境监测机构职责,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突出解决人少事多的矛盾。二是稳定人员队伍。要为优秀人才提供发展平台,选人用人时多考虑环境监测一线的人员。三是强化再教育培训。利用创先争优和环境监测大比武等平台,激励环境监测人员刻苦钻研技术的热情,提升环境监测人员业务素质。四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些年轻同志思想活跃,但刻苦钻研业务、乐于奉献的思想不够,需要加以正确引导。
第四,建立综合考核机制。一是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对西部地区考核指标与东部、中部有一定区别,不要统一标准。环境监测业务考核要与地方“双文明”考核结合,更注重地方考核结果。在考核时,坚持地方特色工作优先的原则。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充分依靠现代科技改进监测方法,节省人力投入,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国家投入扶持资金力度加大。提高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在监测站房、仪器装备等方面都要力争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地方财政要积极支持,在预算科目中列入环境监测运行和维护费用专户。
第六,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培育环境监测文化,正确引导市民参与环境监测,开放环境监测实验室,强化环境监测社会监督,去除环境监测科技神秘化,逐步解决环境监测数据与现实环境质量“两张皮”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