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6月1日《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施行以来,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3年来,实现了新的跨越。
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大举措。
1992年,国务院印发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推广节能建筑。多年来,我省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克难攻坚,取得了卓著成效。《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经过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多方论证后,于2010年3月26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同年6月1日起执行。
这对于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来说,具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条例》出台后,作为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前沿阵地,昆明市抓住机遇,顺应着《条例》出台后的墙改趋势,结合新昆明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依法监管、广泛交流、深入落实,推动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立法工作新突破,实现了新型墙体材料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依法监管,严格规范新型墙体材料市场
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办公室(以下简称“昆明市墙改节能办”)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以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原则,坚持统一、规范的方针,推进墙改工作的法制化、专业化;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努力实现了“依法墙改”,大力维护昆明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市场秩序,确保在新昆明建设的机遇与挑战中,实现新型墙体材料行业与建筑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按照《条例》要求,昆明市墙改节能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提出开展“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目标任务,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禁实限粘”工作。昆明市、安宁市列入国家**批“限粘”城市,宜良县、晋宁县也列入了国家**批“禁实”县城名单,加快了昆明市“禁实限粘”工作步伐。
按照《条例》规定,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对墙体材料的生产、设计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改正,以维护《条例》权威性。
同时,昆明市墙改节能办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坚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从源头上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管理,鼓励发展科技含量较高,节能高效的产品投入市场,逐步淘汰小型落后企业。
为加强新型墙材使用环节的监管,昆明市墙改节能办2011年、2012年先后投入专项基金,对新墙材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严格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抽检范围不仅包括生产现场,更深入到产品使用项目现场,试点在安宁、宜良、晋宁等县(市)区进行抽检,并在全市所有县(市)区逐步展开。
2012年内,昆明市墙改节能办继续进行新墙材产品备案和认定的审查和监督,对35家新墙材企业产品进行了认定初审,对46家新墙材企业产品进行了备案审查,进一步推进新墙材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先后对39家新墙材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对48家次的新墙材项目咨询业务进行政策和技术指导。加大对无资质企业产品进入市场的清退工作力度,先后对13个建筑工程项目涉及使用无证产品和不合格产品进行清退和整改。
结合新昆明建设的实际,昆明市墙改节能办还加强了对新型墙体材料施工现场的核查,严格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进场的监管,对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产品认定证书、备案证书、产品供销合同及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检查,禁止质量未达标和未取得产品备案、认定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销售。2012年昆明市墙改办共核查工地56家,建筑面积709万平方米,市场使用新墙材比例达到97%以上。对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单位对开展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执行国家、省、市墙改政策的自觉性。根据规定,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办认真执行在每一个施工现场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填写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登记表;详细填写工程进展情况、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名称、产品规格、对新墙材有何建议及存在的问题;墙体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墙体材料应用技术标准的规定,建设、施工单位提供与之相关的审查后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所用材料检验及复检报告,墙体分部验收记录。
示范先行,科学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使用
墙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范围广,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合力推进。按照《条例》精神,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始终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交流、沟通,科学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和普及,解决墙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指导和推进墙材革新工作。
2012年,昆明市墙改办主编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实心砖技术规程(试行)》顺利出台,为规范以建筑垃圾等固废为原材料生产的混凝土实心砖产品的生产、质量保障提供了及时的技术支持;认真组织编制了《水泥稳定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筑路材料制备及道路施工技术指导规范》;《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导则》也正在组织云南建工科技和云南省建科院编制。
为加强品牌建设,昆明市墙改节能办投入了专项资金对部分****企业进行了扶持,有效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支持“两区”新墙材企业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两区”业务培训,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对新墙材项目的选址、工艺、产品等进行专门指导,积极推进新区墙改工作。现“两区”建设中,混凝土砖,钢丝网架隔墙板等产品已经得到广泛应用。
通过对“两区”墙改工作进行大力扶持,昆明市县、区墙改工作也得到了极大的带动,各县(市)区新墙材推广工作也取得了喜人进展。
晋宁县正式开始征收新墙材专项基金,寻甸县千寸百点工程中磷石膏砖、蒸压灰砂砖得到应用。在禄劝、寻甸等地的幸福乡村建设中,混凝土砖也已经全面得到推广应用。
在2012年昆明市保障房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力环境下,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将新墙材试点、示范工作与保障房建设有机结合,及时与市住保局对接,投入专项基金,选定海埂路片区约30万平米的公租房项目作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示范工程项目。通过保障房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将开展一系列的墙改政策宣传、新产品推广工作,使新墙材政策深入民生工程**线。
据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调研、座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出台了“关于使用统一格式的《昆明市新型墙体材料送料单》的通知”,并要求企业按时报送《昆明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月销售流向表》。下一步昆明市墙改办新墙将在材企业推行产品标识制度,对企业管理进行制度创新尝试。标识制度推广后,有利于规范墙材产品市场,保护正规企业合法权益。
在昆明市部分**新墙材企业捐款捐材下,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四群工作点的建设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先后落实了多项捐款及捐助材料,对工作点公共建筑进行捐赠,不仅推进了四群工作,而且在乡村一级有效地对新墙材进行了推广和宣传。
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市级立法工作开展
《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出台,让昆明市的墙改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为进一步切实保护昆明市现有耕地和节约资源,更进一步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更进一步从制度上保障昆明市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将下一步昆明市墙材革新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也在积极推进墙材革新的立法工作。
现阶段,《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为推进昆明市墙改立法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墙体材料产业普查工作,昆明市墙改节能办与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住建局法规处等相关部门多次到全市包括安宁市、富民县、宜良等多个县(市)区近300家墙体材料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普查,对成都、长沙等外省墙改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考查调研,通过研讨,为《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了详实的**手资料,使政府相关部门掌握了昆明市的新墙材与建筑节能情况,对墙材立法工作的紧迫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通过对我省及发达省份墙改工作的大量调研,参照我省及武汉、广州、太原、哈尔滨、江西、济南、乌鲁木齐、兰州、辽宁等省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条例》和《办法》,在分析研究了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昆明市情,结合国内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立法的客观规律和昆明市的立法现实背景,昆明市墙改节能办办联合相关部门对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立法方案与替代方案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立法的框架,尽可能全面的体现当下国家现有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成果。
2012年,根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的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昆明市人大城环委进一步拟定《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为2013年的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进行调研。为了尽快完成立法调研工作,使调研工作更具科学性、严谨性、规范性,昆明市墙改办委托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中心在墙改办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立法可行性和相关依据的调研报告,并草拟出《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主要制度以及实施《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后的制度创新等工作。
目前,在经过了艰苦的调研阶段后,在市人大城环委的建议和支持下,相关《《昆明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报告和2013年度立法方案得到认可,拟在2013年正式列入市政府一类立法计划,争取尽快出台,必将推动昆明市墙改工作的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