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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今天 再买节能家电要多花几百元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日期:2013-05-31 08:57:58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后节能时代,家电品牌和家电卖场有何应对措施?三大家电卖场与格力、美的、海尔、创维、海信等家电品牌均表示,暂时未接到总部通知,暂时不会加价。

核心提示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停止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的通知》,自明日起,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这意味着,即便家电品牌不主动加价,由于节能补贴取消后势必存在价差,消费者6月1日开始,购买节能家电产品将比之前多花100~600元。今日(5月31日星期五)是购买节能家电产品还能享受国家补贴的**后一天,有购买需求的消费者抢在今天下手将节约不少银子。记者获悉,各大家电卖场都推出了延长闭店时间的措施,让上班一族下班后有时间搭乘节能补贴末班车。

今日节能家电仍可享受三重补

节能补贴政策明日将到期,不过今日购买节能家电仍可享受国家、卖场、品牌的三重补贴。国美、苏宁、五星等家电卖场内,随处可见“节能补贴末班车”“节能补贴倒计时”等标语,各节能家电产品上也都贴着“节能补贴180元”“节能补贴400元”等标牌。据了解,本月中旬,格力、美的、海尔、海信、康佳、长虹等家电品牌就发起了节能补贴到期前的**后冲锋。“**近半个月,许多家电品牌都拿出了前所未有的资源大力促销,以便**大限度抢占市场。海信这次的厂家补贴力度就远远超过了国家补贴。”四川海信空调总经理龙建军表示。

除了携手家电品牌推出三重补贴,成都国美和四川苏宁还将于今日延长闭店时间。此外,三大卖场也将办理节能补贴的**后期限予以延长。其中,国美和苏宁同时将办理节能补贴的**后期限延至6月10日,而四川五星则延长至6月5日。也就是说,只要在5月31日当天或之前在三大卖场购买节能家电,即可凭节能家电的商品序列号条码、发票以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在相应卖场的**后期限前至其门店领取补贴。

节能家电不加价,变相涨价

后节能时代,家电品牌和家电卖场有何应对措施?三大家电卖场与格力、美的、海尔、创维、海信等家电品牌均表示,暂时未接到总部通知,暂时不会加价。5月28日,格力董事长董明珠接受成都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节能补贴政策取消对家电品牌是好事,可以让家电厂家摆脱对政策的依赖。格力不会主动加价,但会在以后逐步提高高端产品的占比,**终将使高端产品占比达到30%~40%左右。”美的、海信均表示,空调销售旺季已经来临,即便空调厂家不主动加价,但政策取消后消费者购买节能空调仍将存在180元~400元的补贴价差。龙建军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节能补贴政策到期后,海信只有部分节能空调可以享受厂家补贴。这意味着,明起购买同款节能空调产品,消费者将多掏180元~400元。

四川创维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节能补贴政策取消后对大多数彩电厂家的影响不大,但会对少数依赖销售小尺寸彩电的厂家造成冲击,使其价格优势荡然无存。**家电专家刘步尘分析认为,6月1日补贴结束以后,家电的价格不会立即发生变化。**,市场竞争很激烈,一旦立刻涨价,会产生负面效果;第二,一些补贴产品不会立刻售完,同时,企业也会推出新的替代产品,这个过程需要两个月左右,“即使涨价我认为会到8月份以后。”刘步尘认为节能补贴取消会对黑电企业和二三线白电企业影响较大,此举将迫使家电品牌对产业结构进行升级。

有消费者认为,没有节能补贴,我购买能耗高的家电不就行了?实质上由于政策倡导,厂家生产的能耗高的家电型号越来越少,各大家电卖场中销售的节能家电占比达到70%,能耗高的家电选择面并不大。

链接

节能补贴:

2012 年5月16日,国务院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推广期限暂定一年。2012年6月1 日,节能补贴政策正式启动。根据下发的通知,家用空调定速、变频一级以及二级能效产品均可享受补贴,补贴从180元~400元/台不等。能效1级的符合规定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补贴为100元/台~400元/台不等。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补贴标准为70元/台~400元/台,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为70元 /台~260元/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为200元/台~400元/台,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为100元/台~550元/台,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为300元/台~600元/台。

国家节能补贴

享受步骤

特别提醒:5月31日前下单仍有可能享受不到补贴,请根据此步骤提示,在各卖场补贴办理截止日前安排送货和办理手续!

1.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提供身份信息(发票截止日期必须是5月31日)。

2.产品送货后消费者在包装箱内获得每个家电**的商品序列号条码。

3.消费者在补贴发放截止日期前凭此商品序列号条码、发票和身份证前往卖场领取补贴。

4.卖场垫付补贴后,由相应厂家提交相应补贴申请信息给企业注册所在地财政、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逐级提交至相应部委。

5.经审核后安排国家专项资金发放该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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