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朱燕佳)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原告因入住快捷酒店被突然爆炸的玻璃门扎伤身体而起诉,**终获得了赔偿。
去年6月的一天,某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林小姐入住了由豪捷公司(化名)经营的某**连锁快捷酒店,在房间内洗澡时,浴室的玻璃门突然爆炸,导致林小姐脸部及身体多处被玻璃碎片扎伤。事发后,她被立即送入医院治疗,该事故造成原告面部5处、肩、背部、脚部等多处伤口。因协商未果,林小姐将豪捷公司和快捷酒店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豪捷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5000余元,快捷酒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豪捷公司辩称,玻璃门爆炸起因可能是原告操作不当,但是同意协商解决赔偿问题。被告快捷酒店公司则辩称,原告受伤所住的由豪捷公司经营的酒店是其公司的加盟店,双方之间是特许经营关系,公司只收取管理费,豪捷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不同意承担连带责任。
**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豪捷公司赔偿林小姐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