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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产业逐渐向好 反垄断任重道远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发布日期:2013-01-16 16:10:21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数据显示,全球面板市场需求在2012年下半年温和回暖,竞争格局也在产业历经低谷中逐渐被改写。在面板产业展露景气回升的过程中,中国大陆面板产业规模迅速扩张。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信息,历时约6年调查,对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厂商因2001-2006年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处罚。国家发改委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开出价格垄断罚单。然而,国内彩电企业表示,对于这次查处不能盲目乐观,买的没有卖的精,只要国内彩电企业还依赖进口面板,就依然在面板采购中没有话语权。

彩电厂商饱尝垄断之苦

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介绍,自2004年起,伴随着平板电视市场的发展,我国对液晶面板的需求开始大幅提升。但是早在2003年,包括三星、LG在内的几家面板企业产品价格涨跌的幅度、频率、时机就开始高度趋同。价格垄断同盟由此显得更为明显。

为何液晶面板能形成价格垄断?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一语道破:2001-2006年,面板成本占彩电生产成本的80%左右。近年来这一比例有所回落,但也在70%左右。如今,这一成本依然维持在60%左右。基于此,三星、LG等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有关信息,操纵了液晶面板市场价格。

一家国内彩电企业表示,这些企业往往对面板的价格说涨就涨,根本不按照合同执行,一旦国内彩电企业提出异议,这些面板企业则使用停止供应等手段进行恶意制裁,国内彩电企业敢怒不敢言,只能吃哑巴亏。郝亚斌介绍说,除了价格被垄断,几乎所有国内彩电企业还会受到随意断供、频繁变更规格尺寸、延迟提供新产品以及不签质量担保协议等问题的困扰。

不仅如此,面对市场竞争,三星等企业还给予了国内彩电企业不公平的待遇。比如,由于三星等企业既生产面板也生产整机,他们的一些**新产品要在生产出来两年后才向中国企业提供,这样导致中国的彩电根本无法与之竞争。

“这不仅导致国内彩电企业利益受损,也直接导致消费者购买价格偏高。”TCL多媒体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中国大陆是彩电制造的中心,但上游液晶面板多受制于上述6家企业。除此之外,涉案企业2004年后卖给国内彩电企业的面板没有任何质量担保协议,直到2010年,三星、LG也只愿意执行18个月的保修,只有整机企业对消费者3年承诺的一半。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测算,仅此一项国内彩电企业每年就要增加维修成本约3.95亿元。

反垄断重道远

此次国家发改委对三星等6家企业开出3.53亿元的巨额罚单,这在中国还是首次。不过这些罚款相对于欧美国家来说,显得微不足道。

公开数据显示,美国因液晶面板垄断,对这几家涉案企业合计判处罚金12.15亿美元,还对3家企业的9名高管追究了刑责;欧盟对涉案企业判处的罚款总额为6.48亿欧元;韩国判处的罚金总额为1940亿韩元。因此在一些专家看来,这次处罚虽然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中国反垄断力量薄弱,在技术手段、人员配备、调查经验、取证能力等方面均远远落后于欧美国家。

据了解,6家受处罚企业占据了世界液晶面板市场八成的份额。国家发改委称,在2001-2006年期间,这6家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所得超过2亿元。

据了解,由于美国、欧盟是依据其反垄断法进行的处罚,罚款基数是涉案企业销售额,罚款金额比较大。不过,在中国由于三星等6家企业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在 2001-2006年,涉案时间内我国尚无《反垄断法》,因此只能依据《价格法》处罚,罚款基数为涉案企业违法所得而非销售额,因此数额较小,导致**终处罚较轻。《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政府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0年5月开始接手反垄断调查案件的律师黄伟称,尽管中国在对境外企业反垄断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中国反垄断力量仍然十分薄弱。该案件由于是全球性的,且欧美等国家已经进行调查并作出判罚,中国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难度也自然降低。

黄伟介绍,这次处罚的是2001-2006年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然而经过大量的调查及数据对比,2006年以后,相关液晶面板企业每个月的报价时间及报价模式接近、价格水平接近、价格变动幅度趋同、议价空间狭小等高度一致。“2007年开始,中国已经是全球**大的液晶面板市场,而当时的国内彩电企业不仅面临着经常缺货的局面,而且在面板采购中没有任何的议价能力,承受了巨大的损失,现在我们需要做的是继续帮助委托方进行调查和取证。”黄伟表示。更为重要的是,在黄伟看来,如果按照2008年颁布的《反垄断法》,一旦认定2007年至今面板商依然存在操纵价格的行为,再加上面板采购规模的数倍增长,对于国内彩电企业来说,则意味着可能获得几十倍于前期赔款的新赔款,不过后续的调查取证的确存在难度。

面板业2013年向好

数据显示,全球面板市场需求在2012年下半年温和回暖,竞争格局也在产业历经低谷中逐渐被改写。在面板产业展露景气回升的过程中,中国大陆面板产业规模迅速扩张。

“2005年中国大陆生产的面板全球占有率不足1%,2011年为6%,2012年预计达到10%,2015年预计为20%。”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秘书长梁新清认为,大陆面板产业从2003年发展到2012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形成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成渝四大平板产业集群,4.5代及5代以上面板生产线各8条,在建拟建面板生产线共8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司副司长彭红兵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平板显示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目前我们在TFT-LCD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已完成了较好的产业布局,2011年产业规模572亿元,预计2012年将超过700亿元。面板贸易逆差逐步收窄,2012年前三季度同比减少29%,专利申请量逐年翻番,在OLED等新一代显示技术领域进行了良好的技术储备,产业总体进入良性发展阶段。”

“总体上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平板显示产业的重要一级,但在生产规模、技术研发、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国外尚有一定差距。”彭红兵表示,一是产业规模偏小,投资主体分散。当前,中国大陆平板显示产业小而分散的格局使得企业在采购中没有成本优势,销售中没有定价优势,研发投入负担相对过高,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国际贸易争端中易受冲击。二是核心技术开发能力仍有差距。受TFT-LCD技术积累不足影响,中国大陆LTPS、Oxide、AMOLED等新兴显示技术研发步伐以及产业化进程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发展面临专利、标准等手段打压,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压力较大。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国在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等方面缺乏相关建设,特别是高端技术人才缺失,人才队伍建设的滞后将影响平板显示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彭红兵建议,未来面板产业发展要立足创新,促进现有TFT-LCD新品研发和技术提升;加大支持,重视新一代显示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完善配套,提高材料、零配件和装备的本地化水平。梁新清认为,“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大陆的平板显示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我们毕竟还是后进入者,在全球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要提高产业的竞争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记者 王耀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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