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意在理顺市场
日前,商务部发布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根据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将旧电器电子产品的质量状况、性能情况和主要部件的维修、翻新情况及翻新件的商标、生产者信息等记入产品档案资料,并以此作为定价依据。维修、翻新后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处理。在销售时,应当在产品显著位置粘贴旧货标志,同时要向消费者出示该产品的档案资料,不得隐瞒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情况。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够放心使用,《办法》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期内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三包责任。超过三包期的,经营者应当在交易完成后,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不过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规定,违反《办法》将由地市级以上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者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淘汰的家电数量超过5000万台,淘汰量年均增长20%,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年淘汰量将达到1.6亿多台,这其中相当数量的产品都能继续使用,因此旧家电市场潜力十分巨大。但是一直以来由于缺乏相关的管理法规,旧家电市场异常混乱,侵权事件时有发生,行业发展严重受阻。因此业内对《办法》的制定寄予了极大的厚望,希望其能规范整个行业,盘活整个旧家电市场。 (王 峰)
反对,反对,坚决反对!针对即将出台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旧家电经营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几乎发出一致反对的声音;欢迎,欢迎,热烈欢迎!众多消费者在接受记者调查时,对有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内容的《办法》则一致表示欢迎;怀疑,怀疑,还是怀疑!对于《办法》能否真正贯彻落实,业界普遍表示怀疑。
实名信息登记各方都不买账
“实名信息登记完全是开玩笑,让你告诉我你的名字、电话号码、家庭住址,你愿意吗?”在北京公主坟新飞马二手电器城,经营旧电视的赵先生一听记者的询问就非常激动,他对记者表示:“在《办法》征求意见时我就注意到了,这一条完全是臆想,当时我就在网上留言,对这条内容进行了明确的反对。”
记者注意到,《办法》第七条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建立档案资料,在收购时应当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须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商标、产品制造商、型号、机身序列号、生产日期、收购时间和地点、个人出售者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内容。”就是这一条中的有关个人信息的登记规定不仅招来经营者的反对,很多消费者也明确地表示反对。
商务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登记规定其实是从以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里搬过来的,在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明确要求对售旧的消费者进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包括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不过这是为了享受财政补贴,而且又都是正规的企业进行收旧登记,所以很多消费者都能理解、配合。但是从目前的二手家电交易情况来看,大多还是依靠游击队上门来完成,消费者对此不可能放心,怎么可能会告诉一个陌生的“游击队员”自己的详细信息呢?
在北京丰台区青塔西路的两个小区,记者随机访问了30位消费者,结果全都不愿意向陌生的收旧人员透露自己的信息。消费者刘先生说:“一台旧家电才值多少钱呀,要是信息被透露出去,导致被骗或者其他伤害,那就太不合算了。”
在北京丰台区程庄北里小区,记者向一个长期在这里收购旧家电的小贩询问,他很吃惊地表示:“平时收旧家电都是一锤子买卖,收完东西,交完钱,谁都不能算后账,登记信息有什么用?虽然小区不少人脸熟,但是要是问他们的名字、电话,肯定没有一个人告诉我,谁不担心安全呀。”
包修条款几家欢喜几家愁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消费者对《办法》中的包修条款**感兴趣,普遍表示出欢迎的态度。《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应当在交易完成后,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三包责任。”
在记者调查的30位消费者中,全都对包修条款表示支持。消费者宋大妈有一套房子出租,里面的家电都是买的二手货。她告诉记者:“原来没有包修服务,有的电器买回去没用几天就坏了,去找经营者,人家根本不管。我今年夏天为出租房买的两台空调,有一台花了400元,可用了十几天就坏了,只能自己找人修,花了150元,太亏了。”
针对旧家电的包修问题,记者在公主坟新飞马二手家电城采访了解到,经营者对此看法不一,有反对的,也有无所谓的。一位销售二手电脑的经营者对记者表示:“我本来对销售的电脑实行半年的包修服务,3个月还为我减轻了负担。”不过他也透露,其实有些产品是不给包修的,主要看销售价格,太低了就不给包修。
在北京丰台区五里店一家二手家电销售店里,老板告诉记者,在一个月内如果出了问题,消费者拿到店里来就给修,但是不提供上门维修的服务,上门修就要收钱。所以像空调之类的基本没有包修。
记者发现,《办法》虽然规定了3个月的包修期,但是并没有明确是否上门服务,所以消费者要想享受三包服务将会非常困难。业内专家表示,如果《办法》里的规定这么模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将会非常有限,很多时候甚至会沦为空谈。
记者在网上浏览时发现,二手家电在网上交易很是火爆。对于售后服务问题,一位北京的卖家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是北京的,可以提供长达100天的包修服务,但外省市因地域限制就没有办法提供售后服务了。另一石家庄的卖家则表示,可以对消费者提供90天免费包修,本地买家可以上门提供维修,但外地买家要快递回来才可以包修,且往返运费要买家自行承担。这位卖家向记者透露,几乎从来没有外地买家要求过包修的,因为运费太贵,有时甚至比买的价格还贵。
应出台配套细则至关重要
《办法》还没有出台,就招来如此多的质疑,恐怕出乎制定者的意料。但是质疑归质疑,极其混乱的二手家电市场迫切需要一纸法规进行规范,也是当务之急。现在,二手家电由于价格优势在现实市场中、在网上“贱卖”,求购需求源源不断,但高需求并未有相应的高保障。综观市场,大部分二手家电商贩游离于监管之外,主要部件维修情况、翻新、产品合格与否等重要信息无从查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障。业内专家认为,新规出台对于改变当前二手家电交易市场的混乱现状,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凡事总要一分为二的辩证来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人们对实名登记的担心和三包等条款的落实等问题,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在二手家电交易转向网络平台趋势明显,回收渠道的多样化导致溯源困难,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更是严峻考验。所以二手家电交易市场要想真正建立完善的回收和销售体系,在制定《办法》时,如果不能细化,则应该随之出台配套细则,以进一步细化《办法》的内容,使之变得容易操作,以保证办法的有效落实。另外,专家还提醒有关部门应对消费者普及超龄家电的安全隐患知识。人们在购买二手家电时,则应掌握家电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重要信息,向卖家索要票据证明,以保证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