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履带起重机安全规程 Safety rules for crawler Crane JG 5055--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额定总起重量为 150t 以下(含 150t, 下同)的履带起重机(以 下简称起重机)制造、使用、维修以及设计方面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额定总起重量 150t 以下的机械式、液压式、电动式桁架 臂起重机,对**大额定总起重量大于 150t 的起重机和伸缩臂起重机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3811 G6 5972 GB 6067 GB 6946 起重机设计规范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 150t 以下履带起重机技术条件 标牌 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 14560 GB/T 13306 JJ 12.1 JB 2299 建筑机械焊接质量规定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
3 起重特性和抗倾翻稳定性
3.1 起重机应有额定起重性能表,性能参数及起升高度曲线标牌。它必须固定 在能使操作者便于看到的操纵室内.标牌尺寸应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
3.2 起重机整机静稳定性验算,应符合 GB/T14560 的规定。
3.3 起重机后翻稳定性要求:起重机停放在坚实而水平的支承面上,装有基本 臂、**长主臂或主臂加副臂组合,处于**小幅度的位置,吊钩放置地面,工作风 压从臂架吹向平衡重,在**不稳定的方向上,起重机的重心至回转轴线之间的距 离不得超过从回转轴线至后倾翻线之间距离的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