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雕,也称竹刻。赵汝珍在《古玩指南·竹刻》中这样概括:“竹刻者,刻 竹也。其作
品与书画同,不过以刀代笔,以竹为纸耳。”言简意赅,却颇为精妙。
竹雕早期通常是将宫室、人物、山水、花鸟等纹饰,刻在器物之上。而且存世的竹雕制品也很少,目前所见的多为明清两代的传世品。明清时期的竹雕制品,雕刻技艺的精湛,早已超越了前代。明代的竹雕风格大多浑厚质朴、构图饱满。刀工深峻,而且线条钢劲有力,图案纹饰布满器身。清代前期的竹雕制品带有明代的遗风,但表现技法更为丰富多样,浅刻、浅浮雕的技法同时并用。 雕刻作品有的雕刻简练、古朴大方,有的精工细作、纹饰繁密,变幻无穷,雕刻的方法主要有阴线、阳刻、圆雕、透雕、深浅浮雕或高浮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