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在《意见》的指导下,钢结构行业能够得到怎样的启示?找到怎样的发展机遇呢?
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全寿命周期内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类提供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国共生的建筑。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目前,我国建筑能耗高、利用效率低等问题比较突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能够**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效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减少城镇化进程中受资源环境约束的影响;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能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人类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生活、工作和居住空间,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推动建筑技术革新,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节能服务、咨询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意见》指出,各级财政、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是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内容,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动绿色建筑
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
建立高星级绿色建筑奖励审核、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级地方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设计评价标识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汇总上报至财政部、住建部(简称两部),两部组织专家委员对申请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报告、工程建设审批文件、性能效果分析报告等进行程序性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绿色建筑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后,其中大型公共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两部组织能效测评机构对项目的实施量、工程量、实际性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符合申请预期目标的绿色建筑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对经过上述审核、备案及公示程序,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给予奖励。2012年奖励标准为: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规范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各地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鼓励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充分体现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需要,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申请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应具备以下条件:新区已按绿色、生态、低碳理念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市政、能源等专项规划,并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支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中央财政对经审核满足上述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 5000万元,具体根据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水平、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评价等级、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对规划建设水平高、建设规模大、能力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及城区绿色生态规划、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及能效测评等相关支出。
绿色建筑要惠及民生
鼓励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各地要切实提高公租房、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强调绿色节能环保要求,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时,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在公益性行业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鼓励各地在政府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建设中,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公益性建筑中开展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切实加大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达到高星级奖励标准的优先奖励,保障性住房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也将优先给予定额补助。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
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各级财政、住建部门要鼓励支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绿色建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要根据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目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积极推动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适合住宅产业化的新型建筑体系,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加快建立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在“十二五”建设逐渐进入高潮之时,《意见》为绿色建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对于钢结构行业来说,《意见》既是就机遇,也是新挑战。因为绿色建筑并不等同于钢结构建筑,而钢结构所拥有的特性处处都能体现出绿色建筑的优势,例如可以节约施工时间,施工不受季节影响;能够增大建筑空间使用面积,减少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建筑材料可重复利用,能够拉动其他新型建材行业的发展;建筑抗震性能好,使用过程中易于改造等。
借着《意见》出台的东风,钢结构行业力争举全行业之力,把钢结构建筑真正打造成为绿色建筑中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