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市民常先生的投诉,他为母亲的新房装修选择了成都某装饰公司的套餐业务,装修总价在7万元左右,但在装修款付过一部分之后,常先生向装饰公司索要发票时,却被装饰公司告知要缴纳一笔两千五百多元的“装修税”,并称,不要发票就可以不收这笔款项,这让常先生大为不解,并因此而跟装饰公司起了争执。常先生认为,税金属于营业税,装修公司不能因为出具发票而把这笔税摊在消费者头上,而装饰公司则称,所有的装饰公司都收取了这笔费用,这是消费税的一种,而且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所有消费者都要交。新房装修缴纳的究竟是什么税?而这项税款该由装修公司交还是业主交?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行业潜规则:多数公司要收新房“装修税”
装修新房缴纳“装修税”,究竟是市场行为,还是单独的公司行为?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分会秘书长王建荣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装修行业的利润并不高,加上近年来的人工、材料等涨价,在成本狂飙的压力下,收取“装修税”就渐渐成了行业里不成文的规定,绝大多数装饰公司都会收取这样一笔费用,除了收取装修税外,还会向业主收取相应的管理费,这一举动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记者从常先生传来的价格表中看到,在长长的价格表中极不显眼的一栏里印有“税金”两个字,而在价格一栏内则写着2300元,但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目前市面上这类税金的价格体系相当混乱,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些税金是如何被计算出来的,相同的120平方米房屋装修条件下,这样的税金价格因为装饰公司的不同,价格从一千多元到四千多元不等。有的公司是按照面积乘以固定系数,有的则是按照装修款的3.41%比例收取,有业内人士无奈地表示,许多游击队会采取这种方式来压低价格,只要不要发票就能省下这些钱,为了争取到消费者,正规公司也不得不采取同样的方式来抵制游击队,再加上物价飞涨,又要保证质量还要保证售后,装饰公司就只有跟消费者来平摊这些费用了。
税务局说法:消费者装房仅需支付“印花税”
装饰公司向消费者收取的所谓“装修费”究竟是什么,而消费者装新房又真的有税么?为了解这一情况,记者致电成都市地税局,地税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地税部门没有名为“装修税”的税种,所谓的“装修税”实际上是对装修行业征收的各种税收概括的一种民间称呼。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6号)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装修公司应按取得的收入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3%),另外还应当缴纳城建税等附加税(0.41%)。目前,四川成都地税向装饰公司收取的税务,包括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以及四川教育费附加。装饰公司的营业税应当由装饰公司自行缴纳,而消费者无需为此支付一分钱。
但税务局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消费者在与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或协议之后,必须按装修总额的0.3‰缴纳印花税,虽然业主不是纳税主体,但业主必须配合代征单位履行代征工作,对不配合代征单位办理税收相关手续的,税务部门将对该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税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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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日起,我国进行消费税的重大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消费税调整通知,其中,涉及家居建材类的实木地板,开始实行5%的消费税征收,而该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