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别忘了签规范合同
发布日期:2003-00-00
敦化路工商所推行新合同范本
针对目前家具市场买卖中,存在的家具合同不规范问题,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日前,市北区敦化路工商所正式推出家具市场商品买卖规范合同,并首先在青岛海博家居市场试点。
据敦化路工商所周夕刚所长介绍,敦化路工商所辖区的镇江北路有21家家具专卖店、3个大型家具卖场,是青岛最大的家具一条街。敦化路工商所在处理家具买卖纠纷中发现,家具商各自制定的合同,多从自身利益出发,有许多不利于消费者的条款。而普通消费者对家具行业缺乏了解,在签字付款时只关注价格、送货时间,而对违约条款的详细内容很少在意。一旦发生纠纷,以合同为准,消费者常常陷入被动局面,给有关部门在调解中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家具交易有数额大、情况复杂的特点,因此制定一个详细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规范合同十分必要。
比如,一些合同中产品名称为红木家具,这就是一种很不规范的名称。红木仅是一个泛称,其中花梨木、鸡翅木、紫檀木的价格相差甚远,相同材质不同产地的木材也有很大差异。这次推出的合同明确要求填写商品名称、货号、规格,堵住了这一漏洞。
再如,目前市场的普遍定金额度为30%-50%,本次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为20%,这些都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目前,标准合同正在海博家居市场试行,周夕刚所长希望近期在海博家居市场采购家具的消费者,不要忘了与商家签定标准合同,共同监督新合同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