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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亿元中央新增林业投资计划已下达各地

发布日期:2008-12-06

    据国家林业局28日消息,按照中央“出手要快”的要求,国家林业局近日已将36.5亿元中央新增林业投资计划全部下达到各地,投资安排侧重营造林建设,并首次启动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介绍,国家新增中央投资36.5亿元主要用于重点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其中,重点防护林工程资金25亿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10亿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5亿元,主要安排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的国有林区。
    据了解,为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在28日召开的新增林业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动员部署暨集中培训会上决定,从12月6日到明年3月中旬,将采取驻地监督检查和派工作组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对新增林业投资运行和使用的监管。
    国家林业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杨继平表示,将建立健全目标和责任管理约束机制,切实做到事前严格把关、事中规范管理、事后跟踪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全力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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