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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燃气用具等需标识电子监管码

发布日期:2008-08-27

  2008年7月21日,从国家质检总局在贵阳召开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家用电器、燃气用具等9类69种重点产品必须加入电子监管网方能出厂销售。

  据悉,为进一步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加强重点产品的监管,完善产品标识制度和查验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国家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管理的家用电器、人造板、电线电缆、农资、燃气具、劳动保护用品、电热毯、食品、化妆品等9类69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生产9大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上市销售。列入《入网产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时,必须同时办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赋码和入网手续,已获得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企业要尽快赋码入网,因产品包装印刷周期的原因不能及时赋码的,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也就是说,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电子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会上表示,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实施,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提升政府市场监管水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名优产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建立诚信体系等具有积极作用,为消费者、企业、政府打造了一个共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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