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砖试验方法: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发布日期:1999-00-00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砖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方法。样品的开口气孔吸入饱和的水分有两种方法:煮沸法水分进入容易浸入的开口气孔;真空法水分注满开口气孔。
煮沸法适用于陶瓷砖分类和产品说明,真空法适用于除分类以外的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吸水率的测定。
原理
干陶瓷砖吸饱水后吊挂在水中。用于干质量、饱和后质量和吊挂质量之间相互关系参数的计算。
仪器
3.1 能在110°C±5°C温度下工作的烘箱。能获得相同检测结果的微波、红外或其他干噪系统也可适用。
3.2 供煮沸用适当的惰性材料制成的加热器。
3.3 热源。
3.4 能称量精确到试样质量0。01%的天平。
3.5 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3.6 干燥器。
3.7 鹿皮。
3.8 吊环、绳索或篮子:能将试样放入水中悬吊称其质量。
3.9 玻璃烧杯或者大小和形状与其类似的容器。将试样用吊环(3.8)吊在天平的(3.4)一端,使试样完全浸入水中,试样和吊环不与容器的任何部分接触。
3.10 能容纳所要求数量试样的足够大容积的真空箱和真空系统,而且能达到100kpa ±1kpa的真空度并保持30min。
试样
4.1 每种类型的砖用10块整砖测试。
4.2 如每块砖的表面积大于0.04m2时,只需用5块整砖作测试。如每块砖的表面积大于0.16m2时,至少在3块整砖的中间部位切割最小边长为100mm的5块试样。
4.3 如每块砖的质量小于50g,则需足够数量的砖使每种测试样品达到50~100g。
4.4 砖的边长大于200mm时,可切割成小块,但切割下的每一块应计入测量值内。多边形和其他非矩形砖,其长和宽均按矩形计算。
步骤
将砖放在110°C±5°C的烘箱中(3. 1)干燥至恒重,即每隔24h的两次连续质量之差小于0.1%。砖放在有硅胶或其他干燥剂的干燥器内(3.6)冷却至室温,不能使用酸性干燥剂。每块砖按表1的测量精度称量和记录。
表1 砖的质量和测量精度
砖的质量m,g 测量精度,g
50≤m≤100 0.02
100 500 1000 m>3000 1.00
5.1 水的饱和
5.1.1 煮沸法
将砖坚直放在盛有去离子水或蒸流水的加热器中(3.2),使砖互不接触。砖的上部应保持有5cm深度的水(3.5)。在整个试验中都应保持高于砖5cm的水面。将水加热至沸腾并保持煮2h。然后切断热源(3.3),使砖完全浸泡在水中冷却4h± 0.25h至室温。也可用常温下的水或制冷器将样品冷却至室温。将一块浸湿过的麂皮(3.7)用手拧干,并将麂皮放在平台上依次轻轻擦干每块砖的表面,对干凹凸或浮雕的表面应用麂皮轻快地擦去表面水分,然后称重,记录每块试样的称重结果。保持与干燥状态下的相同精度。
5.1.2 真空法
将砖坚直放入真空箱中(3.10),使砖互不接触。抽真空至100kpa ±1kpa,并保持30min。在保持真空的同时,加入足够的水将砖覆盖并高出5cm停止抽真空,让砖浸泡15min,将一块浸湿过的麂皮(3.7)用手拧干。将麂皮放在平台上依次轻轻擦干每块砖的表面,对于凹凸或有浮雕的表面应用麂皮轻快地擦去表面水分,然后立即称重,记录每快试样的测量结果。保持与干燥状态下的相同精度。
5.2 悬挂称重
称重真空吸水后、悬挂在水中的每块试样的质量(m3),精确至0.01g。称重时,将样品挂在天平(3.4)一臂的吊环、绳索或篮子(3.8)。实际称量前,将安装好并浸入水中的吊环、绳索或篮子放在天平上,使天平处于平衡位置。吊环、绳索或篮子在水中的深度与放试样称重时的相同。
结果表示
m1——干砖的质量,g;
m2b——在沸水中饱和的砖的质量,g;
m2v——真空法吸水饱和的砖的质量,g;
m3——真空法吸水饱和后悬挂在水中的砖的质量,g。
在下面的计算中,假设中1cm3水重1g,此假设室温下误差在0.3%以内。
6.1 吸水率
计算每一块砖的吸水率E(b,v),用于砖质量的百分数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E(b,v)=m2(b,v)——m1——————m1×100 1
式中:m1—干砖的质量,g
m2—湿砖的质量,g。
Eb表示用m2b测定的吸水率,EV表示用m2V测定的吸水率。Eb代表水仅注入容易进入的气孔,而EV代表水最大可能地注入所有气孔。
6.2 显气孔率
6.2.1 用式(2)确定表观体积V(cm3):
V=m2v—m3 2
6.2.2 用式(3)、式(4)确定开口气孔部分V0和不透水部分V1的体积(cm3)
V0=m2v——m1 3
V1=m1——m3 4
6. 2 .3 显气孔率P用试样的开气孔体积与表现体积的关系式的百分数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P= 5
6.3 表观相对密度
计算试样不透水部分的表现相对密度T。计算公式如下:
T= 6
6.4 容重
试样的容重B(g/cm3)用试样的干重除以表观体积(包括气孔)所得的商表示。计算公式如下:
B=m1/V………………………………….…(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参照本标准;
B) 砖的说明;
C) 每一块砖各项试验性能的试验结果;
D) 各个试验性能结果的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