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
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市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为及时、准确报送工程款支付调查情况,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部署和落实工作,根据我区实际,各地市建筑施工企业上报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之前,各地市建设部门认真核实后上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上报。各地市于2007年6月20日前,你地区负责“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工作的机构、具体承办人员、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报我厅建管处。
联 系 人:旺堆
联系电话:(0891)6812421
传 真:(0891)6819039
电子信箱:jgch6812421@126.com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