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了解,今年9月,闸北区北方佳苑小区试点取缔非法“群租”行动,这是政府首次干预“群租”行为。此次行动由闸北区街道办事处、工商等多个部门协同,劝服业主自行拆除或相关部门合理拆除擅自搭建的“隔间”,最终5个行动小组对24户拒不整改的转租户进行了强制整治,共拆除215间私自搭建的“隔间”。
只能租室不可租厅。《规定》明确,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和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也应符合上述规定。
业委会可制止违规行为。《规定》指出,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属于违规经营社会旅馆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按《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查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根据《规定》修订《业主公约》,规范租赁行为。凡违反《规定》出(转)租房屋并严重影响相邻房屋业主正常居住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房屋出(转)租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据悉,目前本市已有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到该《规定》。率先试点取缔非法“群租”的北方佳苑物业管理公司表示,他们已于本月中旬接到《规定》,这为今后管理小区的“群租”现象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