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妥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家电下乡带动厨电行业发展
根据两部委印发的《各地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明细表》,共有10个省市选择新增电动自行车为家电下乡品种,6个省市选择新增电饭煲,5个省市增选抽油烟机,5个省市增加燃气灶,电压力锅和DVD影碟机分别有3个和2个省市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