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8日下午14:30时在广州市番禺区禺山西路联邦工业城内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58,458,1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7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唐台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案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2股)已于2008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76,548,464股增至211,858,156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则应增加至211,858,156元,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 158,458,156 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58,458,156 股同意, 0 股反对, 0 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8年7月修订)》全文详见2008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包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做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