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朱静怡 记者薛庆元)当初购买时被告知是“适用地热”的地板,使用地热升温后,家中却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带着疑惑,江苏南京市消费者钱先生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地板,结果显示甲醛超标。而在与商家交涉过程中,商家以“检测温度过高”为由,拒绝承认消费者自行送检的这份检测报告,却又拿不出该型号地板的检测合格报告。无奈之下,钱先生投诉至中国消费者报社江苏记者站,记者调查发现,商家标称的“地热地板”其实并没有相关行业标准。
消费者投诉
地板安装一年多屋内仍有异味
钱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2015年3月的一场家装博览会上,他看中了这款鑫屋G9313型强化复合地板。“当时鑫屋地板的销售人员向我介绍说,这是一款‘地热地板’,能够在地热环境中使用,而且该款地板背面也有‘适用地热’的字样。”钱先生说,由于他父母有一套带地热的房子需要装修,他便以母亲刘女士的名义购买了此款地板,当场付了600元定金,并很快就交清余款,商家随即安排人员上门安装。
地板装好后,钱先生发现家中气味刺鼻,人在房间时感到头痛胸闷,眼睛鼻喉有明显的刺痛感,使用地热后气味更大。钱先生空置房屋并定期通风换气,但屋内异味一直没有消除。心存疑虑的钱先生与当时的销售人员交涉,想退掉这些地板。
“余款是在南京市某建材城的鑫屋专卖店付清的,但收款工作人员说钱款都转给了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广场鑫屋专卖店(以下简称南京金盛家居鑫屋店),让我去找他们交涉。”钱先生表示,之后自己与南京金盛家居鑫屋店店长王金玲多次联系,提出地板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货,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同时,钱先生要求对方拿出鑫屋G9313型号地板检测合格的报告,商家却拒绝提供。几番交涉后,钱先生向南京金盛家居鑫屋店提供了两块自家装修的剩余材料,对方答应“会向公司反映”并自检地板,却迟迟没有下文。
记者调查
检测发现甲醛超标生产厂家不认可
得不到鑫屋地板商家回应的钱先生只好拿了几块剩余材料,送到了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对其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
经检测,钱先生送检的鑫屋G9313地板在40℃环境下甲醛释放量为2.0mg/L。而国家标准中,可直接用于室内的地板只有两种,即E0级和E1级,其中,E0级地板甲醛释放量≤0.5mg/L,而E1级地板甲醛释放量≤1.5mg/L。
带着这份检测报告,《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与钱先生一同来到南京金盛家居鑫屋店。店内一位工作人员说王金玲店长不在,随即打了一个电话向店长反映了钱先生诉求,并为钱先生持有的地板检测报告拍了照,表示“店长会向公司反映此事,然后给予答复”。
随后,一位自称“鑫屋地板总代理”的铁经理联系了钱先生,对方表示,可以为钱先生退货,但不认可钱先生持有的检测报告和鑫屋G9313地板甲醛超标的说法。
记者与铁经理联系时,他表示:“地板应该在20℃—24℃的室温下进行检测,40℃的检测温度到哪儿都不会被认可的,怎么能据此说我们产品甲醛超标呢?”
在钱先生的再三要求下,铁经理提供了两份自称“板材都一样”的另一型号鑫屋地板的检测报告。钱先生不认可铁经理提供的这两份检测报告,双方协商无果。
专家说法
“地热地板”无标准
所谓的“地热地板”到底有没有行业标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向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求证,该会秘书长虞华强表示:“目前国际和国内都没有‘地热地板’的行业标准,很多打着环保、功能型旗号的地板其实就是普通地板。”该委员会的段主任则表示:“根据目前的国家标准来看,对地板的检测应该是在20℃至24℃的常温下进行,加热到40℃后进行检测是没有依据的。而且,地板的检测都是在出厂时未使用的状态。”段主任同时表示:“家装建材中的甲醛主要来源于粘合剂,即俗称的胶,由于甲醛的释放特性,升温后肯定释放得更多。”
甲醛是一种无色的强烈剌激性气体,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甲醛在温度较高时释放量更多,而根据国家地暖设计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民用建筑地表平均温度的**高限值为42℃,远远超过现行地板行业标准中20℃—24℃的检测温度;而且,在使用地暖时往往是门窗紧闭,通风较差,如果消费者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据了解,商家标称的“地热地板”在升温后检测出甲醛超标早有先例。2015年3月,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对15个批次“地热地板”的检测结果,其中13个品牌的“地热地板”在模拟地热环境情况下(40℃)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标准,部分产品超标逾20倍;同年,上海市质监局发布的风险监测结果也显示,有19个批次“地热地板”在50℃的试验温度下,释放的甲醛超出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限值。
“国家标准只是一个**低标准,企业标准应当高于国家标准。”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徐长明律师告诉记者,商家利用“地热地板”的宣传促成交易,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存在主观故意,实际上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认为,商家对地板是否符合标准、能否适用地热更为清楚,明知“地热地板”无行业标准,且无法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却在地板上标注“适用地热”促成交易,误导消费者,这一系列行为构成了欺诈的因果关系,地板商家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协商,铁经理表示可以为钱先生退货,支付其检测费,并另外赔偿4000元作为二次装修的补偿费用,对此结果,钱先生表示接受。可是,还在万千家庭中服务着的“地热地板”,到底何时才能有一个明确的行业标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