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并没有扩大红木木材种类,但“红木原材种类是否应当扩大”这一问题已成为2012年度红木家具行业关注和探讨的焦点问题之一。红木种类的变化对红木家具行业的影响举足轻重。木材种类的扩大,将涉及到原材价格、红木家具企业发展、消费市场乃至整个红木家具行业的发展方向。
在第三届中国红木家具行业发展高峰论坛,各专家学者及企业领导就红木家具原材种类是否应当扩大,怎样扩大才能兼顾各方利益、让行业朝**理想的方向发展,以及有关红木国标是否应当修订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张向荣:红木资源短缺造成企业压力巨大,我认为木种的范围应该扩大,但是不以价格作为**的标准,应该在型材艺各方面不断地去提升,去完善。
周默:做家具不是卖木材,是在卖文化,目前的国标三十三红木木材还多了,无限制的扩大红木原材对红木家具行业的发展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
吴赤宇:产品卖的不仅仅是价格,还有价值,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企业采用同等木材所生产出产品可以卖到高价,企业应该让消费者为产品的价值买单。
蒋桢全:木种扩大与否以消费者利益为主,只有以消费者的利益为主,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意义,那么红木木种的扩不扩大都不是什么重大的问题。
殷亚方:企业要善于引导消费者,告诉消费者哪种木材好就行,不要过多的纠结于该木材是否属于红木的范畴。同时让消费者知道自己买的产品价值在哪。
谷建芳:红木木种不只不能增加,反而应该减少,因为消费者经过几十年好不容易对国标有所了解,对红木木种有所熟知,如果增加木种,那么消费者又需要一个了解的过程。
周京南:红木木材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有积极意义的,新材料、新技术的使用会带来新的审美,不过要合理的利用新的材质,切忌拿红木木种进行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