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在北京召开了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座谈会。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局长张习文在讲话中指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前不久报给国务院纠风办的《关于尽快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意见》已转到国家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领导都非常重视,并作出批示。今天邀请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和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等有关方面领导召开座谈会,主要是为了对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所提意见加强沟通,交换意见。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在讲话中**感谢国家林业局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协会所提意见,并介绍了《意见》的形成过程。他同时强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是代表会员反映诉求,所提意见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我国《森林法》和《植物检疫条例》对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些木材检查站的设立和办证范围都没有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扩大了执法范围,提高了流通成本。特别是在中国木材资源短缺,对外依存度很高,国家鼓励进口木材并实行零关税等优惠政策的新形势下,还延用计划经济时期管理模式,尤其对进口木材、人造板、防腐木等经过加工处理的木材与木制品实行运输证、检疫证管理,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也不符合行业发展要求。希望国家林业局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名誉会长朱光前在发言中强调,行业反映问题**大的是对进口木材也按照国产木材管理。木材运输证的设立的初衷是限制国内森林非法采伐,但不能对进口木材设立障碍。木材检疫证管理也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中的新要求,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后,国内其他单位不再检验、检测。
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领导从政策法规、森林保护、木材检查站的管理等方面,结合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所提意见发表了各自看法。他们认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反映的问题是存在的。但是,有些问题也是地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下步应根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所提意见作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秘书长王满在发言中指出,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要,有些法律法规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应当修改。现在林业产业发展很快,用过去的方法管理行业是不行的。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反映木材检查站乱罚款问题,我也有同感。作为兄弟协会希望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在业务上加强合作。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在发言中指出,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是木材与木制品全行业的诉求,有些乱罚款问题也是有证据可查的。他同时强调,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对“林区”的界定是非常清楚的,任何部门都不能随意扩大外延作出解释。这次反映问题不少,但不一定都要一次解决。有些问题已经比较清楚,大家也比较认同,哪怕先解决一个问题也行。如果需要搞调查研究,也应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新出台的八项规定轻车简从,希望不能因解决这些问题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负担。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局长张习文在总结讲话中感谢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认为,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目前全国木材进口量大了,有问题就要解决。他要求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会后要再认真研究,根据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自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汇总后还要反馈给国务院纠风办。其中,对涉及有关司局的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要马上整改。涉及法律法规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