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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安装“二次收费”成行业潜规则

来源:长江商报 发布日期:2012-12-17 09:36:59 查看次数:
【九正建材网】 “近几年,家电服务成为节日投诉的重点,特别集中在售后服务额外配件的收费问题上。”工商人员称,目前,我国对于家电安装收费问题还没有出 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家电安装二次收费,尚处于监管空白中。

“花1600元买了一台万家乐燃气热水器,送装后竟然光安装材料就花了近600元。”昨日,市民张女士向工商人员“吐槽”。对此,安装工人还称,“其他品牌收费更离谱。”记者调查得知,像热水器油烟机家电安装收费贵得惊人,各种收费名目多达30项。

“二次收费”占产品价格四成

汉口的张女士家新房装修,购买了一台价值1600元的万家乐燃气热水器,而安装材料费用竟高达576元,差不多占了热水器价格的40%。

张女士称,**次通知万家乐送货后,对方安装工人上门听说要自购安装材料,就以窗户上的玻璃孔口径打小了为由拒绝安装,放下热水器就走了。第二次上门的工人开口就丢下一句,“自己买材料也可以,但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三包,后期上门维修的话还要收上门费。”

家电安装“二次收费”成行业潜规则

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放弃自购安装材料。

安装完后,工作人员开具了详细的收费清单:其中等径外牙直通3个×7元/个=21元,三角阀2个×28元/个=56元,燃气用非定尺不锈钢波纹管3.3米×55元/米=181元……加上其他共13项收费合计576元。

不锈钢波纹管市场价只要25元/米,万家乐却要55元/米。在它家买了三通,接上去后又不帮接通往煤气灶的气管,竟然还毫无道理地收取‘气路分置费’,这简直是‘剥削’。”昨日,张女士向硚口区崇仁工商所投诉道。

“二次收费”是商家利润增长点

据了解,“整批”、“零售”是厂家和安装公司在配件销售中获利的模式。即家电制造商把上门安装业务外包出去,制造商或家电零售商只向外包公 司支付免费上门安装的劳务费。同时,厂家提供的品牌配件已事先批售给家电零售商或安装公司,这些在家电包装以外的配件材料使用费,则由安装公司在安装过程 中“零售”给消费者。厂家和安装公司均获得了不少利润。

硚口一家电卖场专业人士向工商人员“吐槽”,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像电视支架、底座成本也在增加,厂家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所以就摊到了消费者的身上。“目前有些家电的安装配件获得的利润已经超过了家电本身。”

该人士拿洗衣机打比方说,10年前质量好的洗衣机也要2000多元,现在也差不多这个价钱,那企业靠什么生存?利润从哪里来?一方面是靠技术更新、材料更新。另一方面就要靠开源,于是配件就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售后收费多达30项

热水器安装要收材料费、平板电视要收挂架费……许多家用电器都是“半成品”,需要厂家专业人员上门进行安装。于是,消费者买产品付了钱,安装同样要付钱。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尽管厂家承诺“免费送货安装调试”,但上门安装“二次收费”现象已演变成一种行业潜规则。在几家家电卖场,当记者提出 “不使用厂家的材料,自己准备辅材”时,大多数品牌表示安装不使用厂家的辅材,将不负责售后服务。“个人提供材料,不在保修范围内”。

市场价约25元/米的不锈钢波纹管,记者向万家乐热水器一位售后人员咨询时,对方称自家55元/米并不高,“六七十元一米都有卖的”。

崇仁工商所执法人员给记者提供的一份某品牌热水器的售后服务单显示,上门的收费项目多达30项。“现在的燃气热水器大多都是裸机销售,安装时都要另购安装材料,而厂家提供的配件价格远远高于建材市场上的售价。”工商人员说。

家电安装“二次收费”属监管空白

“近几年,家电服务成为节日投诉的重点,特别集中在售后服务额外配件的收费问题上。”工商人员称,目前,我国对于家电安装收费问题还没有出 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家电安装二次收费,尚处于监管空白中。但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使用。《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企业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所以,厂商所提供的商品,应当具备能够正常使用各种条件为前提,并具有质量、性能、用途等功效,并 且要将收费项目明确告知消费者。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安装时商家若不提前告知,消费者有权对“二次收费”说不。当商家的收费离谱时,消费者有权使用自己购买的质量合格的配件,并且商家不得强制消费。如果消费者自行购买配件安装,商家的售后安装服务和产品“三包”服务不能因此打折扣。汪志 刘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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