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公路煤炭市场化统一经销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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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务院在山西实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是山西煤炭工业“三大战役”进入最后“一役”的攻坚之年,也是山西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取得前所未有突破的关键之年。
如果说山西煤炭工业“三大战役”的核心是提高山西煤炭在生产领域的集中度,那么山西地方煤炭市场化的统一经销,就是在销售领域提高山西地方煤炭销售的集中度。2007年1月17日,省政府94次常委会议,针对经过“三大战役”整合后全省地方煤炭销售主体仍然多元化的客观实际,进一步提出了对山西地方煤炭实行“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的要求。当前,山西地方煤炭产运销市场化改革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转折点上,历史的经验,现实的需求,未来的发展方向都告诉我们:山西的地方煤炭销售必须走统一经销的市场化之路。
历史经验:销售主体多元化必然影响国家能源安全和山西地方整体利益
山西是全国的产煤大省,产量居全国第一。当前山西煤炭产供销领域现状仍然处于“挖煤”的高度分散和“卖煤”主体的多元化格局。今年,全国煤炭订货会取消之后,全国煤炭市场必然进入狼烟四起的竞争时代,山西煤炭销售主体的多元化,无疑为新一轮价格竞争带来严峻的挑战,山西采取什么样的煤炭营销战略,才能在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山西经济的地方利益呢?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山西煤炭只有走统一经销的市场化道路,才能真正拥有煤炭市场的主控权、发言权,才能真正使资源优势成为经济优势,才能提高山西煤炭销售的集中度,才能维护全省地方经济利益和全省产运销企业的利益。改制后的山西煤炭销售集团作为列入我省第一方阵的大企业,承担了全省地方煤炭统一对外的经销职能。
自1984年以来,山西的地方煤炭销售一直按“统一计划、统一合同、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调度”的“五统一”模式进行管理,由省煤运统一对外经销。多年的实践证明,“五统一”的经销模式,稳步提高了山西煤炭的外销价格,确保了煤炭销售资金的及时回收,在一定程度上从流通环节有效遏制了煤矿的私挖滥采、超能力生产,维护了山西煤炭的整体利益。根据有关权威材料统计,从1981—2000年,仅煤炭价格与价值背离,就使山西煤炭利益流失高达约1200亿元。2000年以后的7年多,山西煤炭销售主体仍呈现多元化格局,销售环节过多过滥,流失就更为严重。过去20多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山西地方煤炭销售的的市场化改革必须走“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