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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提醒:装修定金并非强制

发布日期:2007-07-24 查看次数:308
  日前,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业主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被强制要求预付定金,并同时签订了合同。后因该公司对装修材料报价过高,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业主要求返还定金遭拒绝。   为此,笔者咨询了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协工作人员称,法律并没有规定装修房屋要向装修公司预付定金。关于定金《民法通则》《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定,定金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必需有实际交付行为。《担保法》中有关于房屋定金的明确规定,但对装修定金,并无成文规定。   《南方都市报》中报道的装修公司强制消费者付定金,在双方意思不一致后,又拒不返还的情况是不合法的。   消费者与装修公司就装修问题在协商中时,完全可以不签订合同,等双方就具体装修价格达成一致后,再签订合同。 来源: 中国装饰装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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