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等8厅局《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实施意见》,决定将在全省掀起一轮矿产资源大整合,以加强矿山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水平。
根据福建矿山布局和矿产的重要程度及市场需求形势,《意见》中将煤、铁、铅、锌、饰面
石材、建筑
石料、
石灰石等列为整合的主要矿种,其他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的整合则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大田、永定、新罗、永安、永春等地煤矿区;晋江、古田、南安、安溪、惠安、罗源、同安、永定、新罗、永安等地的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石灰石矿区;德化、尤溪、大田、建阳等地的铅锌、铁矿区,被列为整合的重点矿区。
《意见》要求,列入资源整合的矿山必须先关闭后整改,达不到省定最小开采规模的开采矿山,在2007年年底前必须关闭。通过整合,一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由一个采矿主体开采,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煤炭企业开采极薄煤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6万吨,其他条件下的矿井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万吨;建筑石料、饰面石材、
水泥用灰岩、叶腊石、
高岭土等福建优势非
金属矿产,矿山生产规模普遍达到中型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