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铜管管件 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1996-05-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铜管管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用铜管三通接头、铜管异径三通接头、铜管45°弯头、铜管90°弯头、铜管异径接头、铜管套管接头、铜管管帽(以下简称铜管管件)。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27—87 拉制铜管
GB/T 1804—92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示注公差
GB 2040—89 纯铜板
GB 2059—89 纯铜带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11618.1~11618.8—89 铜管接头
3 技术要求
3.1 铜管管件材料采用T2、T3,管帽材料应符合GB 2040、GB 2059中的规定,用模具冲压成型,其余铜管管件材料应符合GB 1527规定,用模具挤压成型。
3.2 铜管管件应具有清洁光亮的外观,其外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模痕,但不得有裂纹、明显的凹凸不平和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划痕,纵向划痕深度不应大于壁厚的10%,且不超过0.3mm。
3.3 对首制品应解剖测量壁厚减薄量,其值不应大于规定壁厚的10%。
3.4 尺寸允许偏差
3.4.1 铜管管件的端面应平整,其外形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规定。
表1 外形长度尺寸允许偏差mm
铜管外径Dw 外形长度尺寸允许偏差
8~22 ±1.0
28~55 ±1.2
70~85 ±1.5
105~133 ±2.0
159 ±3.0
219 ±4.0
3.4.2 铜管管件承口尺寸应符合图1(略)和表2(略)的规定。
3.4.3 铜管管件承口内径的极限偏差不应超出各分标准中规定的允许偏差,壁厚不均匀度不应大于GB 1527表4规定的相应壁厚允许偏差。
3.4.4 铜管管件各端面应切削平整,其垂直度要求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垂直度允许偏差mm
铜管外径Dw 垂直度允许偏差
≤22 ≤0.25
28~105 ≤0.04Dw
133 ≤0.06Dw
159~219 ≤0.02Dw
3.5 每批产品均应抽样5%(但不少于五只)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压力,在规定的试验压力和保压时间内不允许泄漏,铜管管件本体部分目测无变形。
3.6 铜管管件用于气体介质或型式检验时应进行气密试验,气密试验压力为1.05倍公称压力,在规定的试验压力和保压时间内不允许泄漏,铜管管件本体部分目测无变形。
3.7 铜管管件在型式检验时应进行爆破试验,爆破压力应不在于3倍公称压力。
3.8 铜管管件用于生活饮用水管路时,通过铜管管件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9 铜管管件与铜管的钎焊工艺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4 试验方法
4.1 材料
铜管管件的材料应按材质单验收,如有特殊要求时可按GB 1527要求进行复验。
4.2 外观
铜管管件在日光灯光照下用目测法检验(可用5倍放大镜)。
4.3 尺寸检查
用精度符合规定规定极限偏差要求的通用量具。
4.4 压力试验
铜管管件的液压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压力,保压10min。液压试验用清洁水作介质,试验用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表的刻度值为1.5~2倍的试验压力。气密试验压力为1.05倍公称压力,保证5min。爆破压力为大于3倍公称压力,不用保压,升压至本体开裂破坏为止。
4.5 铜管管件的水质检测应符合GB 5750的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工作由制造厂的质检部门组织实施。
5.2 出厂检验
5.2.1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外观质量检验 3.2 4.2
2 尺寸检验 3.4.1、3.4.2、3.4.3 4.3
3 水压、气密试验检验 3.5、3.6 4.3
5.2.2 检验项目序号1、2两项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返修后重新检验,如再不合格的则该批产品不得出厂。
5.3 型式检验
5.3.1 铜管管件在试制过程中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应进行型式检验。
5.3.2 型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型式检验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外观质量检验 3.2 4.2
2 尺寸检验 3.4.1、3.4.2、3.4.3 4.3
3 减薄量检验 3.3 4.3
4 水压、气密试验检验 3.5、3.6 4.4
5 爆破压力检验 3.7 4.4
6 水质检测 3.8 4.5
5.3.3 型式检验有一项不合格时,必须在审查设计、工艺等基础上,用两们数量的产品进行复验,复验时有一件不合格,即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5.4 抽样方法和判别定规则
型式检验的每批抽检数量为5%(但不少于五只),如其中一只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如再有一只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在铜管管件承口端圆周在由用不容易消失的方法标上制造厂和主参数代号的标志。
6.2 产品质量合格证应具有下列内容:制造厂名及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出厂日期和检验员印章。
6.3 经检验合格后的铜管管件,应放入洁净的塑料袋内并封口,装进包装箱内,箱内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
6.4 包装箱上应有产品名称、标记、重量、箱体尺寸、防潮等字样或符合GB 191、GB 6388中的有关规定。
6.5 包装成箱的产品,在雨雪不会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
6.6 贮存
出厂前和安装前,包装成箱的产品应贮存在无腐蚀性气体的干燥和干净的环境内,避免杂乱堆放和与其他物件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