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石棉水分测定方法(原建标54—1961作废)
发布日期:1987-07-01
本标准适用于温石棉中水分的测定。有两种方法可选择,一种是水分仪法;另一种是干
燥箱法。
1 仪器设备
11 水分仪:感量1mg;
最大负荷:100g
温度控制范围:90~120℃。
12 计时器。
2 试验步骤
21 按温石棉质量标准中有关规定,采取、制备混合试样25kg。
22 取得混合试样后,立即将其在盛样容器内搅拌混匀,然后从该混合试样的不同部位捏
取约100g为试验样品,捏取时应一捏到底,迅速放入密闭容器内,以备进行水分测定。
3 试验步骤
31 校准水分仪空秤零位:
311 接通电源、开启开平,应有刻度显示。
312 调节调零旋钮使标牌“00”位线与准线重合。
32 从100g试验样品中用水分仪称取10g试样,均匀地摊在秤盘上。
33 关闭烘炉,闭合烘炉开关,同时开启天平,调节控温旋钮,使烘炉内温度稳定到110±
5℃。
34 随着试样中水分的蒸发,水分仪读数减小。试样失水100mg时,关闭天平,加上100mg
法码,使天平恢复平衡,如此重复,15min后基本达到恒重。继续观察,如果在此以后2min
内读数变化不超过2mg,记下读数。
35 关闭水分仪的天平,切断电源,打开烘炉,取出试样。
36 重复31~35测定两个平行试样。
4 结果计算
41 温石棉中水分的百分含量W(%+)按式(1)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M1-M2
W=—————×100…………………………(1)
M1
式中:M1——干燥前试样持量,g;
M2——干燥后试样质量,g;
42 报告中以两个平行试样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温石棉试样的水分含量。两次测
定水分含量的绝对误差不得超过03%,否则应进行第三个平行试样的测定。在报告中应注
明取样地点的温度和湿度,以便更明确地说明测定条件。
B法 干燥箱法
5 仪器设备
a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10±5℃。
b天平:感量为001g。
c干燥器。
6 试样
按温石棉标准中的取样与制样规定,制备50g的试样三个放入密闭容器内,以待测定。
7 试验步骤
a.称量,记录空样盒的质量M1。
b.从密闭容器中取出试样,放入样盒内摊平。
c.称量、记录试样与样盒总质量M2,算出M2-M1。
d.立即将样盒放入温度为110±5℃的干燥箱内,干燥至恒重,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
e.称量,记录干燥试样与称样盒总质量M3。
8 结果计算
a.温石棉中水分的百分含量W(%)按式(2)计算:
M2-M3
W=———×100…………………………………(2)
M2-M1
b.以三个试样水的平均值作为温石棉水分百分含量的报告值。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咸阳非金属矿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工业局咸阳非金属矿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凤琴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建工部部标准JC54-61《温石棉质量标准》中的湿度测定方法
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