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员登陆

九正建材网

新闻资讯

订阅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政策法规 > 耐碱耐火浇注料(原GBl0695—1989)

耐碱耐火浇注料(原GBl0695—1989)

发布日期:1989-12-0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碱耐火浇注料(简称耐碱浇注料)的定义、分类、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窑炉用的具有耐碱性的水硬性浇注料。 2 引用标准 GB 3001 耐火制品常温抗折强度的试验方法 GB 10696 硅铝质耐火浇注料耐碱性试验方法 YB 2202 耐火混凝土 烧后线变化检验方法 YB 2204 耐火混凝土 常温、烘干耐压强度检验方法 YB 2209 耐火混凝土 检验制样规定 3 定义 耐碱浇注料系指以耐火粘土熟料等硅铝质材料为骨料和粉料,以 铝酸盐水泥作结合剂,可掺入适当外加剂配制而成的具有耐碱性 的水硬性浇注料。 4 分类 耐碱浇注料按性能分为优等品及一等品,共五个型号(见下表)。 ────┬────┬───┬──────┬──────┬────────── │性 │ │抗折强度,不│抗压强度,不│ │ 能 │ │小于 MPa │小于 MPa │ 3h恒温后 ? │ 指 │ │ │ │ 线变化不 产品等级│ 标│耐碱性├──┬───┼──┬───┤ 大于1.5% │型 │(最低 │110 │1100 │110 │1100 │ 的试验温 │ 号 │等级)│ ℃ │ ℃ │ ℃ │ ℃ │ 度,℃ │ │ │烘干│烧后 │烘干│烧后 │ ────┼────┼───┼──┼───┼──┼───┼────────── │ 12D │一级 │80 │ 80 │8.0 │ 8.0 │ 1200 优等品 ├────┼───┼──┼───┼──┼───┼────────── │ 13D1 │一级 │100 │ 100 │10.0│ 10.0 │ 1300 ├────┼───┼──┼───┼──┼───┼────────── │ 13D2 │一级 │70 │ 70 │7.0 │ 7.0 │ 1300 ────┼────┼───┼──┼───┼──┼───┼────────── │ 12 │二级 │40 │ 20 │5.0 │ 2.5 │ 1200 一等品 ├────┼───┼──┼───┼──┼───┼────────── │ 13 │二级 │40 │ 20 │5.0 │ 2.5 │ 1300 ────┴────┴───┴──┴───┴──┴───┴────────── 5 技术要求 耐碱浇注料的性能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烧后线变化 耐碱浇注料烧后线变化的测定按 YB 2202 的规定进行,恒温3h。 也可采用40mm×40mm×160mm试体。 6.2 耐碱性 耐碱浇注料耐碱性的测定按 GB 10696 规定进行。 6.3 抗压及抗折强度 按 YB 2209 的规定制备试体。 耐碱浇注料抗压强度的测定按 YB 2204 的规定进行,抗折强度 的测定按 GB 3001 的规定进行,但烧至 1000℃ 的试体须以 4~6℃/min的速度均匀升到1000℃,恒温3h后自然冷却到室温, 再进行强度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组批 轻质耐碱浇注料按同一型号组批,每批不超过50t。原料变更时应另组批。 7.2 取样方法 每批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每批至少应在其中5袋 (桶)中等量取样。总量不得少于20kg。 7.3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若有某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按7.2条规定重新取 双倍样品复检。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不合格者,也应判定该批 浇注料为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 8.1包装 可用密封桶装,也可用耐磨、防潮的有衬里的双层袋包装。每袋 净重50±0.5kg,袋口必须缝扎牢实。也可将粉料用防潮、耐磨 双层袋单独包装扎牢后放入大袋中。 8.2 标志 必须在包装袋或其他包装器具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重量、 包装年、月、日及生产厂名称。 8.3 贮存及运输 耐碱浇注料必须按型号分别贮存于干燥库房中。桶装有效贮 存期为12个月。袋装为4个月。装货及运输中必须有防雨、雪、 潮湿的保护措施,严禁受潮。 9 出厂合格证 浇注料出厂时必须向用户发出包括品名、型号、数量、生产日 期、质量检验结果并加盖生产厂印章的出厂合格证。 附 录 A 耐碱浇注料的用途及施工简要说明 (参考件) A1 用途 耐碱浇注料主要用于有碱侵蚀的窑炉某些部位作耐火耐碱隔衬里。 例如水泥窑预热器系统、管道系统及干法旋窑窑筒的尾部。也可 用作无碱侵蚀的各种窑炉衬里。优等品还可用于有高强、耐磨要 求的部位。 A2 贮存 本产品必须在干燥库房存放。 A3 施工简要说明 A3.1 水 必须用清洁饮用水。pH值在6~8之间。拌合水应准确称量。 用水量如下:优等品为总料量的 7%~8%,一等品为 9%~10%。 A3.2 搅拌 推荐用200~375强制式搅拌机。所有搅拌工具必须清洁。 拌合以达到料均匀为止。 A3.3 施工概要 A3.3.1 所用模具的浇注面均应涂一层机油。 A3.3.2 所有预埋金属件,浇注前应涂一层青漆。 A3.3.3 浇注料拌合后0.5h内用完。当浇注厚度为250mm以内时,宜 一次浇注到所规定厚度,振动到完全密实为止。 A3.3.4 养护湿度100%,养护温度宜在10~30℃之间。浇注后24h脱 模。总养护时间为3~7d。 A3.3.5 此材料不得与其他新拌混凝土混用或直接接触使用。 A4 烘干制度 耐碱浇注料制作的衬里或构筑物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适当的热处理。 A4.1 在150℃左右烘干排除附着水,时间根据厚度而定。 A4.2 以25℃/h的速度升温到500℃左右(根据不同部位及实际可能而定)。 A4.3 在500℃左右恒温2d。 A4.4 从500℃左右起以30~50℃/h的速度升温到操作温度。 A4.5 根据不同部位的需要与可能,在操作温度下恒温2d以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德让、马世臣、肖素芬、岳彩新。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耐火材料研究所负责解释。

发表评论

关于九正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访客留言 企业邮箱 网站地图 建材专栏 地区专栏 产品归档 产品地图 服务条款
九正建材网 版权所有©2000-2025      九正建材网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 6464 001 传真:028-8337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