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擦材料烧失量试验方法
发布日期:1994-08-0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摩擦材料烧失量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的烧过程中反应完全的摩擦材料。
有些摩擦材料在的烧过程中可呈现增重。该试验方法的有效性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2 引用标准
JC/T528摩擦材料丙酮可溶物试验方法
3 仪器
3.1马弗炉:能保持温度在800-850℃。
3.2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
3.3瓷坩埚:直径40mm,高40mm。
3.4干燥器:盛有高效的变色硅胶。
3.5直径为10mm钻头。
3.6煤气灯:泥三角,三脚架。
4 试样制备
试样制备按JC/T528第4章的规定。
5 试验步骤
取两份干燥试样作平行试验。
5.1称取试样1±0.1g,精确至0.1mg,放入已的烧恒重的瓷坩埚内。
5.2将盛有试样的瓷浴涡放在有泥三角支撑的三脚架上,在通风橱内先用煤气灯小火加热
5min,再用蓝色氧化焰加热5min。
5.3接着将盛有预处理后试样的瓷浴掏移入预先升温至800-850℃的马弗炉内,不加盖,
在800~850℃灼烧2h。
5.4灼烧结束后,取出坩埚,先在石棉垫上放冷1-3min,再移至于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称量瓷坩埚和试样残灰的质量,精确至0.1mg。
6 结果计算与表示
6.1试祥中烧失量(IL)以百分含量表示,按下式计算:
mb - mc
IL=───── ×100
mb-ma
式中 ma──空瓷坩埚质量,g;
mb──瓷坩埚和灼烧前试样的质量,g;
mc──瓷坩埚和灼烧后残灰的质量,g。
6.2结果表示
两个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试验的结果。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7 精密度
重复性:两个平行试验结果之差不超过平均值的10%。
8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试样名称与来源;
b.灼烧时间;
c.两个平行试验的结果及其算术平均值;
d.试验日期与试验人员;
e.其他由供需双方约定的事项。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杭州制动材料厂技术归口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世履、杨静宜。